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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持续重拳治理“两违” 7800平方米违建一天拆光

2014-03-24 08:2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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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建现场。(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本报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张琳 陈文奇

厦门日报讯 在罗宾森广场北侧的禾祥东路32号地块上,聚集了餐饮店、汽修厂、茶叶店等12家商户,俨然是一个小型的商业中心。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些商家经营用的建筑全部都是违法建筑。在四台大型机械的咆哮声中,一间间简易搭盖的违建应声而倒。3月21日上午,一场大规模的拆除行动让这片存在多年的违法建设瞬间夷为平地。当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近200名执法人员,在思明区政府、公安部门、思明区执法局、梧村街道、社区等的配合下对违建依法实施拆除。

拆除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孟和平、蔡永和现场指挥,从上午7:30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最终,这片占地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95.88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全部依法拆除完毕。这是我市重拳治理“两违”所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今年1月以来,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坚持“马上就办抓落实”,建立完善了快速查处机制、目标责任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了执法效能。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7万多平方米典型“两违”被拆。

执法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这一大片违法建设部分是单层钢结构,部分是双层砖混结构,均为违建者在2005年8月建设。之后,违建者陆续将这些违法建设租赁给一些商家使用。

去年10月22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受理了此案,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立即依法查处。

一大队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发现这两处违建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典型的违法建设。依照《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2005年修正)第五十五条第十四项、《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一大队责令当事人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未整改则将被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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