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鼓浪屿治理户外广告 违规店招四天再摘374块

2014-03-20 11:2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协作联动]

形成长效机制

在近期的广告牌整治中,“联动”成了关键词。据了解,为集中清理岛上违规广告牌和小广告,也为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乱象回潮,鼓浪屿工商部门与城管部门实行联动机制,联合执法。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鼓浪屿工商部门与城管部门一道,对辖区内不符合规范的广告主联合开具《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督促其自行整改,对到期仍未进行整改的,组织拆除队伍集中拆除。“整治乱张贴、乱悬挂广告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与工商联动,更能提升执法效率。”

在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看来,联动的内涵,是充分整合和发挥两部门的执法资源优势,对破坏市容的违规店招和违规小广告进行统一清理。

[潜移默化]

商家自觉性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据工商人员观察,“近段时间,商家主动拆除违规店招的现象明显增多。”究其原因,离不开全岛整治提升大环境的影响。

在工商人员看来,提升商家对店招的规范意识,与整治店招乱象是互通共融、相互促进的。“整治行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宣传方式,我们正通过强化执法,营造守法合规的良好氛围,从而慢慢形成商家对广告牌的规范意识。”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文/图  本报记者  林露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