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12岁女孩遭性侵很茫然 嫌犯被判处5年6个月

2014-03-19 08: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李美霖)12岁女孩遭受侵害后,她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三次被询问时才说出了遭性侵的过程。

昨日,思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的检察官通报了这起强奸案,该案嫌疑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检察官指出,目前学校、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害防范、性道德教育还很不够。

遭遇性侵后 女孩很茫然

据检察官介绍,案发当晚,强奸嫌犯高某饮酒后尾随他人进入厦门市思明区某住宅楼,并至该栋楼203房间,用手掰弯门锁的铁皮,伸手将门内插销拉开进入该房间,将在房间内熟睡的小花(化名)带至相邻楼房他的暂住处内,并与小花发生了性关系。

事发后,办案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发现,2002年出生的小花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性侵”,在遭受侵害后,她害怕、讨厌,却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三次被询问时才说出了遭性侵的过程。

发烧做噩梦 父母没警觉

据了解,小花和父母住在一起,既非孤儿,也不是留守孩子。但案发后,小花的父母发现房门被撬,却没有第一时间问明小花受到何种伤害,直到案发多日后才报案。

而小花受侵害后出现了一系列不良反应,包括发烧、腹部疼痛、情绪低落、做噩梦、讨厌男人、学习成绩下降等,也均没有引起父母的警觉。

更让人遗憾的是,小花母亲在清洗小花衣物的时候,也没有在意她衣物上的污迹、血迹,这也直接造成该案相关物证灭失无法进行鉴定。

办案检察官分析,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后,痛苦、恐惧必然无可掩饰,倘若家长与学校不是只关心学生的课业,也能关切他们的心理状况、行为异常,有定期沟通的渠道,小花的遭遇就会及时被发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