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大学生冒用别人身份证 办信用卡恶意透支获刑

2014-03-19 07: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邓若胥/图)利用别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办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多元。近日,大学生小林为此在集美法院受审。

虽然恶意透支的是小林,但遭人冒名的陈先生却最先被公安机关“调查”。原来,去年年底,公安机关接到银行报案,称陈先生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

陈先生感觉有点莫名其妙,因为他从没有办理过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也没收到过催款通知。

为查清案情,民警和银行业务人员出示了信用卡的全部申领资料,陈先生这才发现,申请表格所填写字迹并非自己的,并当场与自己笔迹做对比,结果显示,确实存在明显差异。

随后,办案民警调取了该信用卡使用时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信用卡使用者确实不是陈先生。

根据线索,公安机关很快就抓获了“神秘男子”小林。警方发现,小林是一名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我是一念之差走上歪路。”小林很后悔,他说,去年5月下旬,他经过集美区集源路时,看到一辆停靠路边的轿车里面没人,而且车窗没关。于是,当时正缺钱的小林一时动了贪念,就偷走了车内的资料袋。回到住处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陈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

之后,他就利用“捡来”的身份证明材料,以陈先生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5000元的信用卡,并使用该信用卡取现、消费,一共透支了14880元。不过,在法院审理期间,小林的家人代他偿还了全部透支款息,并向陈先生赔偿8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不仅侵害银行信用卡管理秩序,还给他人带来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

个人信用定期“体检”

法官提醒,每个人都应保管好个人身份信息材料,尤其重要的身份证明材料,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一旦不慎发生身份证明材料遗失,应当定期进行个人信用“体检”,及早发现盗用、冒用情形,避免带来不必要损失。

另一方面,作为营利性机构的商业银行在发放信用卡的过程中,应加强对申请人信息的审核,避免虚假身份证明轻易通过审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