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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益诉讼人向“网购维权难”开炮

2014-03-18 11:28:2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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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8日讯(福建日报厦门观察记者 蒙少祥)如今,人们通过网络购物的行为日益普遍,网络购物带来的纠纷也跟着“水涨船高”。记者从厦门工商部门了解到,厦门2013年网购消费纠纷依然“高烧不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231 5共受理互联网服务投诉近千件,其中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200余件,内容涉及网络宣传广告浮夸严重、服务宣传与实际不符;物品质量差、以假充真,售后服务保障差;团购网站虚假折扣、单方增设限制条款、团购服务遭歧视对待;快递服务速度慢、“先签字再验货”的行业潜规则导致发现物品损坏责任难分清等。

淘宝网卖一元钱毛衣不发货、购买数码相机遭遇虚假发货、小米手机付款后一年未到货、国美网售帐篷包装破损拒重发……面对网购中的问题,你会如何处理呢?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前,厦门消费者林雷3月1 1日向厦门湖里区法院提交了三份起诉状,一口气把三大知名电商淘宝、国美和小米告上法庭,并同时提起多项诉讼请求,湖里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林雷称,此举主要是想给消费者网购维权作出良好示范。

林雷之所以敢如此大张旗鼓地状告三大知名电商,是有底气的。从3月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三部新法规正式实施,消费者享有更多的新权益。这也意味着众多的网购纠纷调解将更加“有法可依”。

新消法弥补网购维权疏漏

在新消法实施之前,林雷也努力找过相关的交易平台,希望给予补偿,作为我省公益消费维权人士,林雷还曾为了这些网购纠纷专门到浙江等地状告,却被告知没有法律依据。如今,相关法规的新出台弥补了这方面缺失。

2012年12月11日,在淘宝网商家“姑苏毛衣”店里,林雷用一元钱买了件厚毛衣,可卖家却迟迟没有发货。为此,林雷多次点击“提醒发货”,卖方却无动于衷;联系淘宝客服,客服只让他退货。林雷十分恼火:“这明显是在骗取进店客流!”

2013年5月,林雷注意到,这家网店已在淘宝网上关闭。“按照新消法,卖家无法履行我的订单,那么淘宝网作为交易平台,就得为此承担责任!”于是,林雷一纸诉状将淘宝告上法庭。依据新消法,他要求淘宝网退还货款1元,赔偿其利息损失3.6元,并就欺诈行为支付增加的赔偿金额500元,共计504.6元。

“淘宝商家恶意以一元作为噱头搞促销活动,最终却不履行义务被淘宝关闭,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能状告淘宝要求履行或者退款并赔偿,对于商家欺诈行为,我目前只能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这就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必须对入驻其平台商家有一定制约。”林雷诉称,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希望能为网购维权作示范

11日,林雷向湖里区法院一共提起了五起网购电商的诉讼。林雷称,他希望通过新消法为消费者维护权益打开新局面,这些公益诉讼将使得消费者更懂得网购维权方式,同时迫使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改善问题。

2011年11月,林雷在淘宝网商家“华强北赛博电子城”买了一台索尼DSC-T110数码相机,卖家宣称是“大陆行货”、“正品联保”。当时,林雷就特别与卖家强调,如果东西不是行货,他一定会给差评,而且会告卖家欺诈。没想到卖家一听就心虚了,当时就让林雷退货,但是林雷拒绝。之后卖家迟迟不发货,还让林雷去淘宝网投诉,可淘宝客服的处理方式同样是“建议退货”,事后,林雷到淘宝公司所在地杭州起诉,但被告知缺少法律依据。今年1月,他再次与卖家交涉,宣称会用新消法起诉,对方终于“沉不住气”,1月13日,淘宝网显示商家已发货,承运人为顺丰速运。但他拨打顺丰客服电话查询,发现该运单号码并未实际交寄。对此,他马上联系了淘宝客服,没想到淘宝网不但不处理,反而将支付宝里的货款转给了卖家。

现在,林雷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淘宝网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及增加赔偿金额4499.98元。

另一起比较特殊的网购诉讼,是网购的货物没有送达到林雷指定的收货地址,导致他没有收到货物,这属于快递和小米公司责任。

2012年12月28日,林雷在小米商城购买“小米手机2标准版32g白色”一部。林雷付款之后没多久就去了新疆,他想当然地认为其爱人在家收了货,后来也把这事给忘了。2013年12月,林雷又在小米商城购买一台红米,因为迟迟没有收到,他联系了快递员,才发现自己在小米商城留的手机号码填错了以致联系不上:“我很奇怪地跟爱人说,去年买的小米2都能送到,现在为什么收不到。爱人很吃惊地问‘什么小米2’,我才发现爱人根本没用上自己买来的小米2。”

为此,林雷状告小米商城的运营商,要求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喜欢“挑刺”的公益诉讼人士

2009年曾入选中国“3·15特别贡献奖”候选人的林雷,是一位热心公益诉讼的人士,喜欢较真,更喜欢找大企业“挑刺”,他是状告厦门易通卡公司“第一人”,还曾先后与数十家大企业打官司,告过两家大银行,起诉过多家通信公司,先后挑战过沃尔玛、家乐福、国美、苏宁等多家知名企业。

不少的网购纠纷问题,在许多网友看来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但是,林雷却用心去维权。

2012年5月21日,林雷在国美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副“千足金箔宝宝项圈”,并于当天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了货款。5月29日,林雷收到邮寄来的货物和一张发票,发票表明货物是“千足金箔宝宝项圈”。然而,林雷现在发现,国美电器商城的货物已经严重变色,根本就不是千足金箔制成,经与国美电器商城客服联系,一直未能得到正确处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了,但林雷还是拿起法律武器,准备与“国美电器网上商城”运营商打官司。

林雷说:“我的公益维权活动,即使赢了,也只是获赔几元钱,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也因为是小事,很多消费者觉得起诉麻烦,况且与大型企业较真会花去很多精力,就选择忍让,结果却纵容了这些企业。因此,我认为要有人站出来,对不合理的事情说不,对不合理的情况‘挑刺’,这样才会促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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