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益诉讼人向“网购维权难”开炮
2014-03-18 11:28:2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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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为网购维权作示范 11日,林雷向湖里区法院一共提起了五起网购电商的诉讼。林雷称,他希望通过新消法为消费者维护权益打开新局面,这些公益诉讼将使得消费者更懂得网购维权方式,同时迫使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改善问题。 2011年11月,林雷在淘宝网商家“华强北赛博电子城”买了一台索尼DSC-T110数码相机,卖家宣称是“大陆行货”、“正品联保”。当时,林雷就特别与卖家强调,如果东西不是行货,他一定会给差评,而且会告卖家欺诈。没想到卖家一听就心虚了,当时就让林雷退货,但是林雷拒绝。之后卖家迟迟不发货,还让林雷去淘宝网投诉,可淘宝客服的处理方式同样是“建议退货”,事后,林雷到淘宝公司所在地杭州起诉,但被告知缺少法律依据。今年1月,他再次与卖家交涉,宣称会用新消法起诉,对方终于“沉不住气”,1月13日,淘宝网显示商家已发货,承运人为顺丰速运。但他拨打顺丰客服电话查询,发现该运单号码并未实际交寄。对此,他马上联系了淘宝客服,没想到淘宝网不但不处理,反而将支付宝里的货款转给了卖家。 现在,林雷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淘宝网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及增加赔偿金额4499.98元。 另一起比较特殊的网购诉讼,是网购的货物没有送达到林雷指定的收货地址,导致他没有收到货物,这属于快递和小米公司责任。 2012年12月28日,林雷在小米商城购买“小米手机2标准版32g白色”一部。林雷付款之后没多久就去了新疆,他想当然地认为其爱人在家收了货,后来也把这事给忘了。2013年12月,林雷又在小米商城购买一台红米,因为迟迟没有收到,他联系了快递员,才发现自己在小米商城留的手机号码填错了以致联系不上:“我很奇怪地跟爱人说,去年买的小米2都能送到,现在为什么收不到。爱人很吃惊地问‘什么小米2’,我才发现爱人根本没用上自己买来的小米2。” 为此,林雷状告小米商城的运营商,要求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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