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在福建率先推出公转商贷款 利差由公积金中心贴息

2014-03-18 06: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文 常海军/图)本月起,厦门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公转商贷款”,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公转商贷款”还贷期间,公积金中心将按月贴息。职工既能缩短等待时间,又不会增加还款压力。

从昨天起,厦门农行在全省首家推出“公转商”贷款业务,建行、工行、邮储银行厦门市分行等首批受委托银行也将于近期陆续推出。

昨天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解读“公转商贷款”相关政策。

背景

公积金贷款使用率突破100%

自2012年6月以来,受职工刚性购房需求持续释放的影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压力不断增大。截至2013年12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突破100%,为此,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严格控制贷款总体指标”的要求,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目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间约为2个月。

新政

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公积金贴息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为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存量不足与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旺盛的矛盾,缩短职工等待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厦门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办法》,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

通俗地理解这项业务,就是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对职工来说,缩短了等待放款的时间,可以较快获得贷款资金保障,同时享受到与公积金贷款同等低息优惠政策,不增加个人还贷压力。

热点答疑

问: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不是一定要选择“公转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缴存职工来说,仍可自主选择业务品种。公转商贷款虽是特殊时期采取的一项便民举措,但此项业务并不强制执行,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公积金贷款轮候,或选择申请公转商贷款。

问:申请“公转商贷款”,是不是意味着利息支出会增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以一笔贷款金额为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的首套住房贷款为例: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月还款利息金额1500元,使用公转商贷款首月还款利息金额2183.32元,其中公积金中心将在借款人还款次月为其支付利息补贴683.32元,实际借款人当月应还利息金额仍为1500元,与公积金贷款享受同等的低息贷款优惠。

问:对职工来说,“公转商”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有何区别?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者都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计算方式也相同;办理的手续、材料和程序基本相同。除执行利率以受托银行根据商业性住房贷款规定审批决定执行,公积金中心按约定逐月补贴两种贷款的利息差外,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并无二致。

问:还款一段时间后,公转商贷款余额可否转回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70%时,公积金中心可视情况将公转商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中心享有贷款的债权和抵押权,并承担贷款风险。办理转回手续时,借款人无须再次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新闻

厦门农行率先推出“公转商 ”贷款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从3月17日开始,厦门农行在全省率先推出“公转商”贷款业务,让借款人享受与公积金贷款同等的优惠政策。厦门市民在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就可办理这项业务。

厦门农行方面昨天表示,为“公转商”贷款准备了专项保障资金,贷款额度充足。在公积金放贷额度紧张的情况下,“公转商”贷款可以高效快捷地满足缴存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有关“公转商”贷款的问题,借款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咨询电话(12329)或厦门农行各受理网点垂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包括农行在内,厦门市首批承办公转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还有建行、工行、邮储银行厦门市分行。目前,公积金中心正积极与上述银行沟通协调办理此项业务的具体事宜,近期将可陆续开始受理公转商贷款业务。

相关新闻

不想久等 就申请“公转商贷款” 厦门在全省率先推出该新政,按月贴息不增加职工还款压力

“公转商”示意图 黄劲超 制图

“公转商”贷款本质上属于商业贷款,在房屋抵押登记收件当日即可放款,无需轮候,因此在放款时间上比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职工在还贷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

海西晨报记者 钱玲玲

从本月起,厦门在全省率先推出“公转商”贷款,即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如果您想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又不想等待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不妨选择更加快捷的“公转商”贷款。

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申请“公转商”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将按月贴息,既能缩短放款等待时间,又不增加职工的还款压力。

昨天上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公转商”贷款的相关政策。

[政策背景]

公积金贷款放款须轮候

自2012年6月以来,受职工刚性购房需求持续释放的影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压力不断增大。

截至2013年12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突破100%。为此,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间约为2个月。

根据这一制度,当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净流出量超过净流入量,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流动性不足,不能同时满足所有购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时,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供应状况,以审批通过时间依次发放贷款。

为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存量不足与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旺盛的矛盾,缩短职工等待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的时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本月正式启动“公转商”贷款。

[申请条件]

须满足两种贷款的条件

申请“公转商”贷款,须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其中,申请“公转商”贷款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计算方式完全相同,办理的手续、材料和程序也基本相同。职工只需向已经开办“公转商”贷款业务的银行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公转商”贷款虽是特殊时期采取的一项便民举措,但此项业务并不强制执行。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公积金贷款轮候或是申请“公转商”贷款。

[放款时间]

比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

记者了解到,与普通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在审批和放款时多两个环节:一是公积金贷款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环节,耗时4个工作日,商业贷款则没有这个环节;二是公积金贷款须在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全部办完才能放款,而商业贷款在抵押登记收件当日即可放款,这个环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多耗时10个工作日,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多耗时5个工作日。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放款时间最少要晚9个工作日。

而“公转商”贷款,由于本质上属于商业贷款,在房屋抵押登记收件当日即可放款,因此,“公转商”贷款只比普通商业贷款的放款时间晚4个工作日(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时限),比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时间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如果加上目前公积金贷款的轮候时间,“公转商”贷款在放款时间上优势更加明显。

[如何贴息]

按“先付后贴”原则发放

“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

以一笔贷款金额为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的首套住房贷款为例,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月还款利息金额为1500元;而若使用“公转商”贷款,首月还款利息金额2183.32元。

其中,公积金中心将在借款人还款次月为其支付利息补贴683.32元,将贴息款项转入借款人还款账户,实际借款人当月应还利息金额仍为1500元,与公积金贷款享受同等的低息贷款优惠。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考虑到“公转商”贷款职工提前还款、逾期等情况不可预知,为确保贴息金额的准确,公积金中心按“先付后贴”的原则向贷款职工发放贴息资金。借款人必须在“公转商”贷款放款后次月按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归还贷款本息。此外,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的罚息和复利,公积金中心不予以贴息。

[承办银行]

首批委托4家银行办理

厦门市首批承办“公转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为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厦门市分行,接下来还将根据业务需求及受委托银行条件,适时增加承办银行。

从昨天起,厦门农行在全省首家推出“公转商”贷款业务,职工在厦门农行现有的8个网点均可办理这项贷款。

厦门农行方面表示,他们已为“公转商”贷款准备了专项保障资金,贷款额度充足。在公积金放贷额度紧张的情况下,“公转商”贷款可以高效快捷地满足缴存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记者了解到,银行方面对于开办“公转商”贷款的积极性很高。农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转商”贷款实际上是住房按揭贷款的新品种,选择这一贷款的职工,都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又有公积金中心贴息,预计还款逾期率很低,对银行来说属于优质贷款。

相关链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转商”政策将长期执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转商”贷款是一个长期性的政策,并将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使用率进行调节。

在当前公积金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会加大规模推广“公转商”贷款,以降低公积金贷款使用规模。一旦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下降,降到85%以下,就会鼓励职工多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进一步下降,例如下降到70%以下,就可能暂时停止“公转商”贷款。未来,若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上升到一定比例,又会再次启动“公转商”贷款。

总之,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市场需求、老百姓贷款需求灵活调节,满足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让广大职工充分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

据悉,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如北京、杭州、贵阳、常州等也已推出“公转商”贷款。(记者 钱玲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