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郭舒晨图/黄国强)“有人花39块钱吃了顿肯德基,结果发票刮奖中了20万呢!”这两天,鹭岛的大街小巷,不少市民都在议论这个话题。昨天上午,“被馅饼砸中”的幸运儿许小姐现身厦门市湖里区地税局,从厦门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吴振坤手中接过中奖的20万元转账支票。随后,许小姐缴纳了4万元个人所得税。 许小姐回忆,3月9日,她送完朋友后,独自到肯德基枋湖餐厅用餐,花了39元。吃完东西后,她才拿起发票刮奖。不刮不知道,一刮吓一跳——“刮奖区”上写着“贰拾万”。 “当时真的不敢相信,好激动啊。”许小姐说,她来厦门十年了,之前也曾刮发票中奖,但最多只有100元。许小姐告诉记者,在外用餐,她一直都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她觉得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 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许小姐透露,来领奖的前一天,她又刮发票中了100元。这回,是在一家比萨饼店。 此次获得大奖,准备如何庆祝?许小姐对记者摇了摇头,说她还没想好。在一旁的一位市民打趣道:“可以去‘福地’肯德基庆祝一番,好好撮一顿。” 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此次兑奖,是我市去年6月正式启用网络机打发票以来,有效兑付的第一例。 厦门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王建南告诉记者,接下来,有奖发票的中奖几率将有所提高。他提醒广大市民,消费时一定要养成索要发票的好习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就‘马上有钱’了。” 【 温馨提醒】 中奖30日内得办兑奖申请 不然煮熟的鸭子也会飞走 地税部门提醒,消费者取得中奖的刮奖网络机打票后,中奖金额为20万元的中奖者,须持发票原件(发票联和兑奖码必须完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发票开具之日30天内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兑奖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等待通知领取奖金。 而消费者中奖金额为100元的,可在消费所在场所兑奖;未在消费现场兑奖的,得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兑奖。 至于大伙儿最关心的中奖所得纳税是这样的:如果是个人中奖所得,应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负责兑奖的税务机关扣缴;如果是企业中奖所得,应计入当期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记者 郭舒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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