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旬男誓要娶“白富美” 多次相亲失败欲退婚介费
2014-03-15 09: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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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法庭要求退入会费 遭拒后,马先生把婚介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马先生认为,婚介公司一直在骗他,导致他在精神上受到了打击。 不过,婚介公司反驳,公司已按约履行了服务义务,并一直坚持为马先生介绍对象。至于为何相亲始终没有成功,那是因为马先生心理预期过高,不能以此要求退钱。 经审理,法院判决马先生和婚介公司的协议解除,同时要求婚介公司“扣除必要活动经费后退还剩余服务费900元”。 法官说,婚姻中介机构未促成委托人建立恋爱、婚姻关系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另外,法官还提醒,在相亲日益流行的今天,婚姻纠纷也越来越多。而婚姻中介服务纠纷属于维权领域新出现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并无明文规定。一旦民众涉及此类案件,可参照居间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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