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3名男子用大雾当掩护行窃 民警将计就计逮捕

2014-03-14 07:2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郑锦沛 王龙攀)昨日凌晨,民警利用大雾天气设伏,成功抓获3名盗窃嫌疑人。

3月12日下午,嵩屿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在建工地负责人报警称,工地办公室被盗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以及数百元现金。据工地负责人介绍,因近期大雾天气能见度较低,工地已经加派了保安人员看守工地,没想到本月还是先后发生几次财物被盗案件,很有可能是盗贼利用雾霾天气作案。

民警调取了工地的监控视频,录像中雾茫茫一片,几乎看不清楚工地上的情况,但隐约可以看见案发时有一辆可疑车辆进入工地。民警顺藤摸瓜,发现嫌疑车辆系海沧一汽车租赁公司所有。

令民警大吃一惊的是,租车人龙某前科累累,因吸毒和盗窃先后12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刑满释放后不务正业,依然和一帮毒友混在一起。民警判断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便掌握了龙某的落脚点。

13日凌晨,民警利用雾霾天气在龙某住处设伏,发现与龙某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两名男子。13日1时许,龙某与两名男子一同下楼,被伏击民警一举抓获。

经审讯,3名嫌疑人交代,因近期手头拮据,没钱吸食毒品,就租赁一辆汽车作为交通工具,打算利用雾霾天气能见度低大捞一把,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住了。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