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盐包装盒。
涉假案件的宣判。
假名酒
黑作坊里造假酒
夫妻二人均获刑
在一次执法检查中,厦门警方发现“马爹利”、“轩尼诗”、“人头马”、“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几十种国内外有名的高档酒满满当当地摆在一间阴暗的地下车库里。
经调查发现,从2009年9月起,林某就租赁了湖里区高林社一个小店面作为假酒地下作坊。林某用几块钱的低档白酒和洋酒勾兑、装罐,假冒成售价几百元的“马爹利”蓝带、“五粮液”等品牌名酒进行销售,其妻陈某则负责清洗酒瓶、包装盒等。假酒做出来后,林某将假酒销售给厦门的贸易公司、烟酒行,甚至远销湖南等地,因为销售价格远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林某的生意一直不错。
2011年1月20日,湖里警方根据举报线索对林某生产假酒的窝点进行冲击,当场捉获林某、陈某,缴获酒类产品若干。经鉴定,被缴获的假酒货值金额高达79.1万余元。
最终,林某陈某夫妻双双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
假拖鞋
购进假冒品牌鞋
出口被查获追责
泉州某鞋业公司于2007年7月注册成立,小何是这家鞋业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是实际经营者。
2011年8月,马来西亚客户吴某要小何出口一批拖鞋到马来西亚。客户吴某将所需拖鞋的款式、数量和出价传真给小何。小何让人在市场的小贩手上采购了一些拖鞋和花园鞋,这些鞋子都标有世界著名品牌“CROCS”的商标,小何明知这些鞋子是冒牌货,但为了赚钱,仍然买了进来,这批鞋子买进来后被小何放入公司的仓库,还通过公司财务用公司的工厂备用金支付了采购货款。之后,小何委托厦门某贸易公司代为出口这批鞋子,2011年9月被厦门海关查获。其中,25872双人字拖鞋、43150双花园鞋共计69022双鞋子上标有“CROCS”字样标识。
经“CROCS”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鞋子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根据吴某所需鞋子的款式和出价,这批鞋子售价约为34万元。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泉州某鞋业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34万元,数额巨大。小何为被告单位实际经营者,直接决定单位的犯罪行为,是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单位、小何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后,泉州某鞋业公司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罚金;经营者小何同样因犯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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