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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饰以旧换新店规多 高额折旧费折损费让人却步

2014-03-08 08:5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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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  范华春

厦门日报讯 近年来,黄金首饰“以旧换新”生意颇为红火。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对于金饰的“以旧换新”,首饰商家的规定各不相同,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五花八门。思明区工商局梧村工商所工作人员昨日透露,马年春节以来,他们已受理了5起因金饰“以旧换新”引起的消费纠纷投诉。

投诉:“以旧换新”质量不保

钟女士2月7日在火车站地下商场的黄金专柜补交657元差价后,用自己的一对售价500元的旧耳环换购了一对黄金耳环。但第二天,她在佩戴新耳环时,右耳环的耳针连接处突然断裂,钟女士随即向商家反映要求更换,但商家却说是她佩戴不当造成的,不是质量问题,如果要换,也得先支付维修费用。

苏女士对金饰“以旧换新”也很不感冒。她向工商部门投诉说,前年7月底,她在梧村某商场黄金专柜,花1420.9元买了一枚黄金戒指。付款时,商家在票据上书面注明可参与商场以后开展的以旧换新活动。可今年春节前,在该专柜举行的以旧换新活动中,苏女士却吃了“闭门羹”。商家的理由是,苏女士的黄金戒指并非该专柜所售,原来该专柜的承租者早已换人了。

调查:换购规定五花八门

林女士去年到莲前的一家珠宝首饰店专柜,打算将前几年买的一枚铂金戒指“以旧换新”,营业员说,“以旧换新”要扣除13%的损耗,而且更换的新首饰必须超过旧首饰原来的重量,每克需要补差价488元。她觉得太贵了,又到该品牌的另一家门店咨询,没想到这一家只要求更换的新首饰不低于扣除13%损耗后的重量就行了,而且每克差价只要补440元。

记者近日随机走访几家珠宝首饰店,也发现首饰“以旧换新”的规定确实五花八门。例如,一家珠宝店要求扣除20元折旧费,另外收每克25至30元的加工费;另一家要求收每克45元的火熔费,另外再根据重量补差价即可,不需要扣除损耗。粗略算一下,一件几克重的黄金首饰,在不同的珠宝首饰店“以旧换新”,差价少则数十元,多的可能达到几百元。

黄金首饰以旧换新,有的商家还会收取折损费,换购的金饰如果比购买时克数增多,需要补差价。还有一些金饰品牌,根本不接受其他品牌金饰换购。这让很多消费者感叹:买金容易,换金太难了。

教您一招:三招搞定“以旧换新”

“现在商家一般是根据自己的工艺进行测算,制定出以旧换新的收费方式,各家有差别可以理解,但如果差别过大就不正常了。”思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黄金首饰“以旧换新”一定要:

一  “货比三家”,不要到非正规的地方进行以旧换新,最好选择大型的知名商场或专卖店进行换购;

二  仔细检查其工艺,可向服务员借放大镜,仔细观察饰品的接口处、宝石的镶嵌处,看有无松动、裂纹等;

三  让商家把承诺写成文字,以便日后找商家兑现时有凭有据。因为不少金店、珠宝店大都有自己定的“店规”,但商家并不将这些“店规”白纸黑字地出示给消费者,只是口头承诺,这就给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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