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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建议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

2014-03-06 15:5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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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希平,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厦门恒兴集团董事长

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郑晋培)“目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相当的困难和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经济形势变化,建议对此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昨日,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厦门恒兴集团董事长柯希平在和记者连线中说,全国两会期间,他将建议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制度存在不足 扶持力度不够

记者:您认为《中小企业促进法》不能适应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都表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柯希平:首先,没有规定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绝大部分发达国家都设立了管理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机构,而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管理是“政出多门”,不仅增加了政策间协调的难度,难以发挥政策的功效,而且容易造成这些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政策上的局限性与片面性,难以顾全大局。

其次维护中小企业权益的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不足。《中小企业促进法》有一些限制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形式。但对于违反上述限制性和义务性规范的行为却没有设置任何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受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公平待遇时,没有赋予其基本的法律救济权利,使得中小企业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没有明确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再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不够具体明确。如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措施、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等,都没有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还有,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的力度不够。要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其不可能建立自己的技术管理和开发体系,其技术来源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帮助;《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对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的条款仅寥寥数条,且普遍不具有可操作性,无助于广大中小企业利用法律、政策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落实优惠政策 减轻税务负担

记者:您建议怎么修改呢?

柯希平: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势在必行,我的建议有六个方面,包括定义标准、具体法律法规、水费减负等。

第一,明确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应当包括: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结合中小企业特点和发展状况及时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拟定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反映中小企业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资金、技术发展方向给予指导和扶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第二,完善中小企业定义标准。不同中小企业在市场环境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与大企业的关联关系等因素,简单的定量标准不足以反映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不同状况。在按照定量划分的同时,应考虑制定一个定性标准作为补充,将市场份额、与大企业的关联度等作为定性标准的一部分。对不同地区执行定量标准时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

第三,要求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切实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针对性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特点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和开发提供资金与信贷支持,对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

第四,研究制定便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要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新型非银行金融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全方位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第五,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中小企业促进法》虽已实施10年,但有关部门对于中小企业参与垄断企业涉及的业务依然存在歧视性或限制的文件。另外中小企业在土地征用、人才引进、信息获取、户籍管理等仍存在不公平待遇。对于这些《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略显笼统。应当明确废除或撤销损害中小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文件,建立形成良好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商业秩序。

第六,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要在该法的修改中对当前正在实施的中小企业税负减免措施进行整合宣示,进一步降低税费,使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宽松,从而提升效益,增加各种资源,帮助中小企业走上良性的道路。

【数字】

1200万

截至2012年底,我国中小企业超过1200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提供城镇就业岗位超过80%,上缴利润占50%左右。

10.4万

以厦门市为例,截至2013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共有10.4万多家,占企业总数的99%,GDP的60%,企业就业人员的8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的65%,税收的50%,出口的40%。

链接

促进厦门民营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调整

本报讯(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郑晋培)昨日,记者从市工商联(总商会)获悉,为大力促进厦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日前,厦门对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组长由厦门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调整到市工商联(总商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王沁兼任。

据了解,该领导小组将主要协调厦门职能部门,努力消除民营企业的不平等待遇,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壁垒;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措施;提出民营经济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措施,促进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龙头企业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带动效应等;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发现、跟踪、协调,建立并落实招商奖励机制;大力推动民营企业的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优秀品牌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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