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激励方案全国首创 买“绿色住房”享契税补贴

2014-03-04 16:5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开发商开发建设项目按照绿色住宅建筑的标准设计,在建设前获得设计标识

●建设单位按照绿色住宅建筑标准进行建筑,获得设计标识并交付使用一年后,可申请运行标识

●绿色住宅建筑获得运行标识,并取得二星、三星级等级评定的,购房者可向建设部门申领相应比例的返还契税

   达到绿色标准的建筑,取得运行标识并达到二、三星级,购房者就能申领“绿色补贴”。

厦门晚报讯 在厦门买房子还能拿“补贴”?这是真的!根据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中心发布的《2014年1月全国城市房价排行榜前100名》,目前厦门房价约为21741元/平方米,如果是90平方米的房子,有可能拿到的“补贴”为3913元至7826元。这笔钱由政府直接“买单”,条件是购买的房子必须真正做到绿色、环保、节能。

这是厦门在全国首创的激励机制。昨天,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发布,首次提出给予绿色建筑购房者一定比例的契税返还。

虽然目前能享受到“补贴”的绿色住宅还没有,但随着新政出台,加上配套的一系列奖励措施,符合“补贴”标准的绿色建筑将会越来越多,这一实惠也会离市民越来越近。

文/记者 王绍亮 通讯员 范道进

图/刘东华  制图/郭航

什么是绿色建筑

分三星,厦门具备一星、二星的评定资格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分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授权,厦门市具备一星级、二星级的评定资格,三星级为最高等级,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定。

绿色建筑星级评定包括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契税返还仅限获得运行标识的项目。目前厦门虽有12个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但获得运行标识的只有一个。

A

内容

采取契税返还

全国尚无先例

购买二星级“绿色住房”可获20%契税返还奖励,购买三星级可获40%契税返还奖励

“以往的绿色建筑补贴大多只针对建设单位,消费者很难分享。我们出台这个措施是为了让消费者也能切实受益,从而更有效地引导民众去了解、选择绿色建筑。市场才是绿色建筑的主要推动力。”林树枝表示,加大政策激励、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是《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的内容,而采用契税返还的激励方式,在全国尚无先例,对于探索绿色建筑的推广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方案》内容,购买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可获得相应比例的契税返还金额。其中,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

此外,建设单位也有奖励。对一星级绿色建筑(住宅),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30元、且不高于当年中央和省政府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补助总额的70%的市级奖励;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当年的补助标准总额,按1:1给予建设单位市级奖励;对除住宅、财政投融资项目外的星级绿色建筑,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20元市级奖励。

绿色建筑星级评定分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前者表示按照绿色建筑的标识设计,后者不仅要求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还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运行。一般来说,绿色建筑取得设计标识且运行一年后,才有资格申请运行标识。获得运行标识后,购房者就可以向建设部门申领“补贴”。

B

操作

购房者得到实惠

倒逼开发商节能

不需要跟银行协调,操作起来简单易行,普通购房者可得真金白银,能调动消费者积极性

“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的奖励力度是很大的。”林树枝表示,之前也有一些地方出台过激励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的政策,比如要求银行给予绿色建筑购买者一定贷款利率的优惠等,但大多难以落实,主要原因是操作难度较大。“契税返还等于政府直接拿出一部分钱来补贴消费者,不需要协调银行系统,因此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易行”。

那么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能够得到多少“真金白银”的实惠呢?根据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中心发布的《2014年1月全国城市房价排行榜前100名》,目前厦门房价约21741元/平方米,购房契税为总价的1%。假设购买90平方米的房子,契税返还金额为3913元—7826元之间。

“绿色建筑还可以形成一个倒逼机制,就是倒逼开发商做好运行标识这一块。”林树枝说,如果光补贴给开发商,不补贴给消费者,那么就无法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相反,双方都有补贴,尤其是给消费者补贴,就会激发消费者的积极性,督促开发商实实在在地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执行,让一些环保节能的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C

前景

已有13个绿色建筑

未来会越来越多

今年起我市强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016年起民用建筑项目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厦门市绿色建筑的实施起步较早,目前已经评定13个绿色建筑项目,其中12个是设计标识,1个是运行标识。

林树枝说,现已评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一星110.28万平方米、二星65.14万平方米、三星35.36万平方米;运行标识仅湖里万达广场,16万平方米。随着《方案》实施,我市的绿色建筑会越来越多。

《方案》规定,在全市辖区内,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解 读

财政掏钱 每年按节能量给予奖励

让房子变“绿”,《方案》中制定的4大目标都有相应的措施保障落实

目标1

明年底城镇新建建筑

三成为“绿色”

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

主要措施:

  1.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从2016年1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市建设、规划、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目标2

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20万平方米

实施农村改造点5个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我市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改造节能示范点5个。

主要措施:

1.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2014年完成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节能诊断,不达标的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

2.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

目标3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全面建立有利绿色建筑发展的机制

“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宣传造势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全面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引导各参建单位积极主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主要措施:

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墙改、扶散基金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

目标4

创建“国家住宅产业

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到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制定系列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指导政策、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具有核心技术的现代化建筑企业,形成一个集成化、规模化、系统化的建筑产业集群,创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主要措施:

1.以绿色建筑行动为契机,加快我市城乡建筑模式向工业化转变,实现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到2015年,实现我市采用工业化模式建造的建筑达50万平方米/年;到2020年,实现我市采用工业化模式建造的建筑占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上,累计竣工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

2.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的菜单式装修、个性化装修和建筑产业化有机衔接。从2014年1月1日起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项目全部推行一次装修到位,并配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3.创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海沧)建设,建成集技术研发、生产加工、产品配送为一体的现代化园区。

厦门市绿色建筑项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