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图)为了一盆鱼香菜,一人丧命,一人被判死缓。 近日,在厦打工的老陶因犯杀人罪,被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老陶是因怀疑自己的菜被同事偷走,就持锄头打死同事。案发后,老陶也悔不当初。 起因:失而复得的鱼香菜 这场悲剧,是因老陶的一盆鱼香菜而起。 年过六旬的老陶是贵州人,小学文化,脾气火爆,在海沧区一种苗公司打工多年。2012年9月9日11时许,老陶扛着锄头,要到公司种花的田边种鱼香菜时,发现原先放在田边的那盆鱼香菜不见了。 为此,当时他问了公司多位同事,但都说没看到。此后,老陶在同事小陈的帮助下,在公司厂房路边的树下找到了那盆鱼香菜。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同事小韦跑过来,提出要分一些给他种。 老陶原本就怀疑是小韦将鱼香菜偷走的,这时,老陶见小韦还敢再来讨,就很生气,立即当场拒绝了。 悲剧:一盆菜引发的命案 后来,老陶见小韦不肯走开,就先拿起锄头敲地面,然后抡起锄头作出要打小韦的架势,想要吓退小韦。 可是,小韦非但没有被吓跑,反而俯身将放在地上的鱼香菜抢走,并往公司大门跑。这时,老陶见状持锄头柄在后面追打,抡起锄头用锄头背打中小韦耳朵部位,小韦被打后,停了下来。 这时,老陶心想,如果小韦转身报复,自己肯定打不过小韦。于是,他就挥动锄头用力朝小韦头部连续击打,小韦倒地后,老陶仍然继续持锄头击打其头部。随后,小韦受伤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太重,当天就死亡了。经法医鉴定,小韦系头部遭钝物打击及锐器砍击,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最终死亡。 老陶打人后,将锄头丢弃在公司大门口后逃离现场,逃至海沧凤山村口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结局:一人丧命一人死缓 老陶杀人案历经两审。近日,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老陶持锄头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部和面部,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考虑到老陶具有悔罪表现,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最终判处老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另外,死者家属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种苗公司和老陶一起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法院认为,老陶与小韦虽是同事,但本案与工作无关,而是因老陶的鱼香菜引发的故意杀人行为,被害人也并非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所以,法院判决认定,老陶应支付28万多元的赔偿金给被害人家属,而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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