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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龙眼终于抢回“凤梨穗” 抢注的该商标被撤销

2014-02-28 07: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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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梨穗”具有高产稳产、香味特殊、采收期长、不易退甘的特点

东南网2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许东生)这几天,同安果农喜笑颜开,因为继“同安凤梨穗”成为厦门首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近日他们又收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裁定书,裁定书依法撤销了集美王吉成注册的“凤梨穗”商标。至此,历时两年之久的“凤梨穗”商标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同安龙眼终于抢回了“凤梨穗”商标。

两年前突遭人抢注

“凤梨穗”是同安区龙眼高接换种的主要品种,原产于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村,有300多年的历史,具有高产稳产、香味特殊、采收期长、不易退甘的特点,且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品种的龙眼,经济效益好,栽培面积逐年增加。

然而,两年前的年初,“凤梨穗”却被集美的王吉成注册,并赫然使用在树木、新鲜的园艺草木植物等商品上,在他的网上商店介绍、经营的产品上都能见到。

获悉此事后,同安的龙眼种植和加工户忧心忡忡,担心会影响自己的龙眼销售。

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同安果农们以同安农村经纪人协会的名义,委托厦门财富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争议,要求撤销“凤梨穗”商标注册。此外,并提出申请注册厦门首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安凤梨穗”,于当年年底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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