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低保人员就业至少可获800元奖励
2014-02-27 17:1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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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懿)近日,思明区在全市率先推出《思明区低保人员就业奖励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本区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实现正规就业的,在取消低保待遇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就业奖励。奖励的标准是:一人户每月每户800元,两人户每月每户1500元,三人户每月每户2000元。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据了解,出台《思明区低保人员就业奖励办法》是思明区贯彻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是思明区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职责的新举措。目的在于以政策杠杆增强低保居民就业意愿,引导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正规就业,使他们回归正常生活轨道,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真正享受生活的快乐、美好。 目前思明区相关部门已为这项政策的落实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便民服务,社区人力资源入户了解低保户就业意愿,提供就业岗位,对低保家庭大学毕业生进行点对点帮扶,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只要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思明区还将陆续出台促进职业培训、激励大学生创业、鼓励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等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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