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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会会长别墅遇害 物业被判赔30万元

2014-02-25 12:38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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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丰晓飞 通讯员 杨长平

2011年8月10日凌晨,窃贼持刀从破损的围栏潜入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台湾山庄,在一栋别墅内被发现后凶残地捅死了别墅主人——厦门市龙岩商会常务副会长、厦门市上杭商会会长温玲益,并刺伤其妹。凶手落网后被判处死刑并已伏法。死者家属认为,由于小区物业在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窃贼轻易进入小区入室盗窃,最终造成业主不幸遇害。为此,家属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237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物业因未能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被害人家属30万元。

>>案件回放

窃贼凌晨潜入小区 凶残捅死别墅主人

2011年8月10日凌晨2时许,33岁的江西男子柯友朋携带一把水果刀,从仙岳公园观音寺围墙破损处进入台湾山庄小区,准备找机会入室行窃。凌晨3时30分许,他先翻窗进入一栋别墅,被住户发现后逃离现场。随后,他又攀爬进入邻近的一栋别墅躲藏,正在睡觉的温玲益被惊醒,试图将柯友朋制服,争斗中不幸被柯友朋用水果刀连续捅刺背部、脸部、肩部、上肢等部位共24刀,当场倒地。温玲益的妹妹和妻子在阻拦柯友朋时,也被他持刀划伤。

凶案发生后,柯友朋再次利用小区安保的疏漏,翻越围墙逃离。案发10天后,警方将柯友朋抓获。最终,柯友朋被判处死刑,同时还应赔偿死者家属91万余元,2012年12月6日柯友朋被执行死刑,但未有财产可供执行。

>>死者家属

物业未尽保障义务 共计索赔237万元

被害人家属认为,物业负有保护小区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将台湾山庄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赔偿191万元;周女士因事发时在别墅内被刺伤重,也向物业索赔46万元。被害人家属表示,希望通过这起官司,能唤起物业的警醒,加强小区安保。

被害人家属认为,小区物业作为高级物业管理公司,收费远高于正常住宅收费标准,有义务提供高标准的安全保障服务,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排除安全隐患。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破损的围栏,致使柯友朋得以顺利进入小区;在他进入小区后的1个多小时内,物业也未能及时发现他在小区内四处溜达的异常情况;此外,物业在发现有窃贼进入小区作案,在没有抓获窃贼的情况下,未向公安机关报警,也没有采取必要方式通知业主加强防范。由于物业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导致柯友朋得以实施犯罪并造成一人身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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