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男子偷来别人身份证办信用卡疯狂透支获刑

2014-02-24 08:32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袁青青 通讯员陈弘)小朋拿着偷来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等证明去办理信用卡,透支1万多元后拒不还款,最后被银行发现并报警。

近日,由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朋信用卡诈骗一案已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11月21日,陈某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称其办理的一张信用卡已透支了1万多元并欠款多时,再不还款,银行将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某很诧异,自己并未办理过该行信用卡。突然,陈某想到5月份的一天,自己将车子停放在集美幼儿园附近时,车内的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购房合同等曾都被人盗走。为此,陈某立即赶往该行了解,发现信用卡申请表上的信息,除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为真实信息外,陈某的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均非真实信息,签名也非其本人字迹。

意识到可能有人冒用身份证明办理信用卡后,银行当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后将小朋抓获。据悉,小朋将信用卡额度用完后迅速将卡丢掉。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朋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