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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方式有变 主要有3个不同

2014-02-18 07: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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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 通讯员 吴绍鹏)昨日,厦门市物价局通报了今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的有关事项,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规程》,今年年审工作规程有较大调整和改变。

今年年审主要有3个不同

据介绍,较以往年审工作,今年收费年审主要有3个不同。首先,本次年审将统一使用《收费年审报告书》,其中包括收费年审自查表、收费年审整改通知书和收费年审移交通知书。

其次,今年建立“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由过去价格部门登录填报收费数据,改为由执收单位自行登录监管系统填报收费数据,并接受日常监管。

另外,较以往,对涉嫌有严重违规收费行为的,除暂扣《收费许可证》副本外,还要填写年审移交通知书,移送价格检查部门查处。

有违规记录的将重点审验

据了解,在2013年度厦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都属本次审验范围。今年的年审有集中年审、上门年审和交叉年审相结合的形式。各区之间确定3家重点审验对象开展跨区交叉年审。思明区与湖里区交叉审验,集美区与海沧区交叉审验,同安区与翔安区交叉审验。

根据物价局的通知,今年重点年审单位包括:政府领导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比较关注的收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群众信访投诉比较多的收费;收费期限即将到期需要重新审批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收费;上一年度年审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收费单位确定为重点审验单位。

据介绍,收费年审主要审查收费单位本年度收费政策(如收费标准、资金、票据、公示)执行情况;对教育部门实施交叉年审和上门年审时还需审查代办费、幼儿园伙食费的结算情况。

据了解,审验将分阶段实施,收费单位自2月20日开始自查阶段,在3月15日前要完成提交书面表格和数据在线填报。物价部门将于3月16日起开展集中年审和上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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