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吨问题肉流入市场 湖里区一工商所段长锒铛入狱
他极少去辖区检查,或者就到商户门口坐坐,拿点财物走人,成为我市首个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案犯。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王珏)近5万公斤猪肉冻品未经检验检疫就流入市场,作为该辖区的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人,邱某难辞其咎。近日,思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湖里区某工商所原段长邱某食品监管渎职、受贿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邱某获刑2年6个月。据悉,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 经查,2010年3月份以来,林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已被龙岩市中级判处有期徒刑15年)等人在龙岩的屠宰场大量收购病死猪或死因不明的“问题猪”,雇请工人宰杀、分割、包装、入库、送货。在我市湖里区经营冷冻食品店的陈某等人明知林某经营的猪肉未经检验检疫,仍向其购买猪肉冻品,价格仅为每公斤10元,所购猪肉冻品运抵厦门后同样未经检验检疫,并全部用于批发零售。 据陈某交代,邱某是负责该辖区的工商所管理人员,每年也就来他们店里检查个两三次,主要是在大的节假日前和大的联合行动时,检查时也只是简单看看,没有进冷库检查,没有查看货源的相关证明等,“有时候连门都没有进,就在门口坐一会儿,喝喝水就走了。”当然了,商户少不了“孝敬”一些东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作为工商所的段长,对管辖区域内的猪肉市场具有监管职责,但他在对辖区冻品店监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明显渎职行为,造成近5万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冻品通过其管辖区域内的商户流入市场,已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此外,邱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多家商户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4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判决,邱某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据悉,判决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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