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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大力度建设法治政府 缔造美丽厦门

2014-02-14 10:54  本报记者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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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政府 

着力建设

法治政府责任政府

一、以程序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研究制定了《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翔安区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推进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组建三届政府法律顾问团,根据区长分工和法律顾问特长,指派专业法律顾问担任区政府领导的日常法律顾问;组建重大项目专业法律服务小组,为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指挥部和管委会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以卷宗评查为重点,全面深化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规则,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制定《翔安区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格式》及《翔安区行政执法案件程序规范(试行)》,对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了格式化的程序规范。

三、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开展行政审批提速行动。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马上就办”制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173个审批事项压缩至法定时限27.55%。成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有33个单位、40个服务窗口、440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送达,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市公安局

推进依法行政

打造满意公安

一、大力加强执法场所建设。全市 8个公安分局全部建成办案中心,56个派出所全部完成“四区十室”(四区: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接待区;十室: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信息采集室、调解室、物证室、档案室、装备室、法制室、国保工作室)的规范化改造,严格规范办案场所管理,有效实现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

二、全面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化。充分应用省厅执法办案系统和执法监督平台,所有案件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实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确保执法民警必须严格依照权限、程序办案,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强化了事中监督,促进规范基层执法。

三、充分发挥法制员队伍作用。全市所有派出所和市局、分局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内设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制员。目前,全市已建立法制室97个,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30名。这些法制员大多具有丰富的基层办案经验、业务精、作风实,起到了“执法培训小教员、警民互动服务员、执法监督质检员、警情研判参谋员、执法制度管理员和化解矛盾信访员”的作用,有力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

四、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从规范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勤务行为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调处制度”被公安部法制局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系我省入选的唯一一件地市级优秀执法制度。

市行政执法局 

开展规范化建设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开展中队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办案质量。推进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基层执法办案质量”为核心的中队规范化建设,全市统一施行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各类执法操作规程、各类执法文书。每年都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考评人员根据《案件卷宗评查标准》,从案件的取证是否完整,到整个执法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再到卷宗是否按要求归档一一进行审查。

二、出台各项规程规范执法程序。出台《关于规范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行为的意见》,对当前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过程中存在的拆除不彻底、执行不到位等容易引起群众质疑的问题,进行了具体性规范。制定了《厦门市城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规范了执法案件受理工作基本流程、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出台了《2013年1月1日以前违法占地建设处罚主体有关事项规定》、《违法占地建设案件行政处罚依据及程序》、《违法建设规划技术认定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定。

邀请人大、政协、法制专家、社会群众等第三方,对正在实施的自由裁量权及正在起草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廉洁性评估,以确保规定的合法性。

2013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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