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钱被跟踪抢劫 劫匪勒住其脖子抢钱抢手机
春节刚过,马上又要迎来热闹的元宵节和情人节了。这时,大家可能又要忙着购物和应酬。所谓“财不外露”,为此晨报提醒您保管好随身财物,经过偏僻和黑暗的地点时,要格外当心,谨防被抢。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林艳萍)昨日晨报报道:八旬的石老伯10日到中山路一家银行取了1000元低保金后回家,在小巷子里遭遇抢劫,被推倒后摔断腿无独有偶,记者昨日获悉,思明刑侦大队近日也破获了一起抢劫案。 为此,晨报梳理出一些厦门岛内曾经发生过抢劫、抢夺的地点,提醒市民加强防范。 案例 抢的钱不够花 躲进餐厅打工 近日,思明刑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抢劫案,抓获了徒手抢劫的何某。 1月22日21时许,家住美湖路的叶小姐带着1000元现金,到厦禾路亿力花园附近的招商银行自助柜员机存钱。何某偷偷跟在叶小姐身后,猛地撞开柜员机大门,将叶小姐撞倒。之后,何某伸出右手勒住叶小姐的脖子,左手搭在她肩上,低声威胁:“不要动,抢劫,不然杀了你!”抢走叶小姐的10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手机后,何某还胁迫着她走到无人区域,之后逃之夭夭,前后仅用了5分钟。 接到报警后,思明刑侦大队立刻展开调查。民警查阅了周围数十个监控发现,何某抢劫后从美湖路跑到了美仁宫,之后到二市、百家村,再坐出租车到了后埔。民警追查到湖里老街一家手机通信店,发现何某以600元的价格卖掉了抢来的手机。由于手机店没有监控,无法查找何某的踪迹,线索就此中断了。 春节期间,警方多番摸排巡查,终于发现何某在一家餐厅打工。2月7日,民警赶往海后路一家餐厅,当时何某正在厨房里切螃蟹。何某交代,他之所以抢劫,是想弄点钱回家过年。由于抢到的钱太少了,没几天就花完了,何某不敢再次作案,只好趁春节期间到餐厅打工赚钱。 据悉,何某今年24岁,平和人,2007年因盗窃时帮忙望风,被民警发现留有案底。何某来厦多年,一直四处晃,喜欢上网,不爱打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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