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委员建议增设户外显示屏播报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xm.fjsen.com 2014-01-25 08: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去年的“5·16”大暴雨,打破了厦门自2000年以来连续保持的台风暴雨“零死亡”纪录。近年来,厦门的自然灾害呈现日益多发的趋势。

市政协委员南存钿表示,自然灾害从发生到预警再到发布,信息到达广大人群的时间滞后,成了灾难发生的主要瓶颈之一。建设一个及时、准确、高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迫在眉睫。

南存钿说,厦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缺乏统一平台,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尤其落后。厦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一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这些发布手段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效率比较低。

还有户外电子显示屏,许多城市在重点区域如车站、商场等人群密集区都有布点,有的则在街头、小区等随处可见,而厦门则很稀少,有的电子显示屏也没有灾害预警功能。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就是一个高效的灾害预警发布方式。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