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决议
厦门日报讯 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关于发挥政协优势推动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决议 (2014年1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厦门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厦门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协商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致表示赞同和拥护。 会议认为,《规划》贯彻了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分析了我市的发展优势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建设美丽厦门的发展愿景、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并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规划》顺应了厦门履行特区使命、加快城市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凝聚了全市人民的智慧,符合全市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指导厦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规划》,人民政协责无旁贷。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建设美丽厦门的目标要求,把贯彻落实《规划》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具体实践中,为扎实推进美丽厦门建设履职尽责。 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优势,努力为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有效的平台和良好的服务,动员、引导和团结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各种方式投身于建设美丽厦门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全市各界群众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谐社会、幸福生活的生动局面。 要着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优势,围绕建设美丽厦门的决策部署和实施过程,广泛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不断为实施《规划》献良策、凝共识、促合力。 要着力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不断创新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围绕建设美丽厦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深入调研,通过提案、调查报告、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为推进投资环境国际化、产业转型高端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和区域发展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资政建言、献计出力。 要着力发挥人民政协位置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努力搭建民主监督平台,围绕《规划》关于就业创业、增收增效、社保提升、城市安全、教育均衡、医疗康体、住房安居、便捷交通、社区管理、美丽村居等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开展视察评议,及时反映民意诉求,监督和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厦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积极的状态、更加奋发的精神,主动投身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之中,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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