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委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近日,中共厦门市委印发了《厦门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是指导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依据。厦门《工作方案》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又体现了厦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改革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做法。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厦门《工作方案》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美丽厦门、实现厦门“两个百年”愿景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协助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各自承担的任务,认真指导本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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