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获评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创建历程 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明确启动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全国共有103个城市申报争创。 2012年9月,在 “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上,全国首批争创城市名单公布,厦门成为25个争创城市之一。2013年9月,国家验收组提前一年对厦门进行现场验收,刘可清市长亲自参加汇报交流会。2013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正式命名厦门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创建成效 通过创建,厦门产品质量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超过98%;工程质量有效保障,全市大中型工程及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省优质工程占全省总数近半;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旅游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旅游购物连续3年“零投诉”,游客满意度连续3年进入全国前10位。 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厦门创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力推动厦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将厦门作为创新质量工作机制的全国试点城市”;当年5月,时任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来闽调研时,指出“厦门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中积极作为,在发展质量效益型经济方面逐渐具有形成典型、成为蓝本的潜力和竞争力”;时任福建省副省长倪岳峰作出批示,要求支持并在全省推广厦门创建经验。 厦门历时近两年创建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终于开花结果。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同意命名厦门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在全国25个争创城市中,厦门成为首批获命名的5个城市之一。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质量是缔造美丽厦门的重要内涵和组成内容。”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厦门经济特区成立30多年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和谐文明,群众安居乐业,较好地发挥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和平统一的“三个排头兵”作用。但在当前,厦门的资源与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繁重,要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质量是重要的抓手和突破口。 近年来,厦门将质量强市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弘扬“民生至上、品质厦门”的城市质量精神,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企业产品质量提升,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强化重点环节领域质量监管,推动城市步入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轨道。 1 政府重视 构筑质量强市“大格局” 质量是城市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厦门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抓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市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多次对质量强市战略作出部署。2011年11月,厦门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厦门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质量发展正式纳入城市发展核心战略和总体规划。市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成立由市长亲自挂帅、6个区和34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深入研究、推进,再动员再部署,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012年5月,市政府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经过市政府申报、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推荐、质检总局材料审核、现场申述论证等环节,当年9月,在首届“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上,厦门等25个城市正式获批成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城市。 2013年,市政府出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发布厦门市质量发展规划,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措施到位,在制度保障上,厦门先后出台品牌带动、标准化、计量等20多份配套文件,形成层次分明的质量政策体系,建立工作会议、信息交流、新闻发布、督查及评价考核、质量形势分析五项联动机制。在推动层面上,从 “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五个层面推进,建立以“区镇、行业、园区、企业”为主体的纵横交织、条块结合的工作网络。在经费投入上,市政府设立质量强市工作专项资金,包括品牌发展资金、标准化管理专项经费、放心食品专项资金、质量业务发展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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