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盟界别建议尽快确定午托机构监管主体
东南网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一直以来,厦门市校外午托班乱象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今年两会,厦门市民盟界别再次提交《关于加强厦门市校外午托机构监管的若干建议》的提案,建议给校外午托机构找个“娘家”。 调查 归类不清 监管主体不明 厦门市校外午托机构的兴起始于2004年,经过10年的发展,校外午托行业在厦门并未能形成规范的市场及监管机制。民盟调查发现,该行业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是行业归类不清,许多机构都是无照经营。具体来说,在全市899家校外午托机构中,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仅有58家,占比6.45%;获得卫生、消防、餐饮三项许可、健康证和安全培训等五证齐全的也只有思明区辖内的10家。 其次是监管主体不明。由于午托机构兼具教育、家政、餐饮、家庭旅馆等多重属性,遭遇行业归类困惑,找不到相应的管理部门,与之相关的行政部门想管却师出无名。民盟认为,由此所引发的午托市场乱象丛生、问题成堆也就在所难免。 建议 给校外午托机构找个“娘家” 面对越来越大的社会需求,民盟认为,午托机构或将成为新生行业。因此,厦门市民盟界别建议尽快确定午托机构的监管主体,给校外午托机构找个“娘家”。 民盟说,有些兄弟地市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为校外午托机构业务主管部门,他们认为,午托是在校学生校园生活的延伸,学校与午托机构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也有的地市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主体锁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核准到监督管理,一竿子到底,有利于午托机构的规范经营。 民盟认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午托机构的主管部门,都是比较合适的。为此他们建议通过广泛协商,确定监管主体,解决厦门市校外午托机构长期找不着“娘家”的窘境。 同时,还需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校外午托机构监管模式,并制定厦门市“学生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校外午托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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