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占用人行道一平方米罚一百 厦门将出台管理办法
厦门将出台洗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无证、占道将重罚 经营洗车场可不能再打马虎眼了,正在征求意见的《厦门市洗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初稿,不仅列出了设立洗车场的禁区,同时详细规定了各项“禁令”,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最高可处罚3万元,占道洗车的最高可罚2万元。 据悉,由市市政园林局编制的《暂行办法》,是厦门首个专门针对洗车场管理的办法,将进一步引导洗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记者 谢雨真 1 扰民的洗车场将远离居民区 “以前对于洗车场所设置的规定较为模糊。”市环保局思明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是参照《厦门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第一款“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音、震动超标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业以及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项目等”。 《暂行办法》第八条则明确提出,“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音、振动超标以及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洗车场”,“禁止在封闭式管理居住小区和违章搭盖的棚屋内设置洗车场”。工作人员说,现在许多洗车场开在居民区附近,如果《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会扰民的洗车场将被“屏蔽”在居民区外。 2 占道洗车由城管部门责令整改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人行道、城市绿地、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医院、学校和幼儿园大门两侧100米的范围内,都属于禁止设立洗车场的区域。 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都比较重。比如,占用城市道路洗车的,可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占用人行道洗车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罚款。 3 证照不齐全的处罚力度较大 对于读者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的洗车场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暂行办法》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其中第七条规定,洗车场应在室内经营,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冲洗和停车场地;洗车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系统,排放水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洗车作业周边应设置截水沟,洗车污水不得流入路面、人行道和其他非洗车场地用地内污染;洗车场应设置二级沉淀隔油池等。 最重要的是,《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洗车场必须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证照,才可以进行洗车经营。 对于未取得相关证照的,处罚力度非常大。比如,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洗车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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