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企年报公示平台3月前投用 专访厦门工商局局长陈海疆
厦门工商局局长陈海疆 东南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文 吴晓平/图)今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厦门的大事,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面临着从里到外、从思想到方式的颠覆,面对这次彻底变化,厦门工商局将如何厘清千头万绪,继续服务好企业及经济发展?来听一听工商局局长陈海疆的计划。 年报公示平台3月前上线 导报记者:商改今年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接下去我们还有哪些新的举措为商改保驾护航? 陈海疆:接下去,我们要逐步完善配套措施。及时关注注册登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操作细则;确保年报公示平台于3月1日前正式上线运行;稳妥开展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换发工作;不断完善和调整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商事主体登记管理系统、全程电子化年报系统等3大平台和4个大集中系统;还要推广完善企业设立照后并联审批服务和证照文书寄递服务,让更多的市民能够足不出户就收到送上门的营业执照。 同时,要针对小微企业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趋势,继续支持企业利用各种权属融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努力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让公众参与信用监管 导报记者:商改以后,我们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有哪些新的变化? 陈海疆:商改后,工商部门的监管模式将从以往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向多元化监管和信用监管转变。社会公众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面了解商事主体的登记信息、备案信息和信用信息。我们将通过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让公众成为“协管员”。将之前靠巡查发现案源转变到主要靠投诉、举报依法处理。 同时,还将实行商事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商事主体信用状况为基础,根据商事主体的行业、经营地域和预警等情况采取抽查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开展信用监管。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违法信息等不良信用信息将向全社会公示,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改革后,根据“关于经营场所备案及监管的暂行规定”以及市政府公布的禁止性经营场所目录,对社会关注较高的经营场所问题实行分类监管。在监管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查处的违法行为,将及时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支持台企申报著名商标 导报记者:今年上半年,新的《商标法》将开始实施,厦门工商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准备? 陈海疆:新《商标法》一经颁布,我立即致函全市67家驰名商标企业、广告协会、印刷协会,提醒各驰名商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起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现有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有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要尽快完成更换。 除此以外,今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做好台湾地区商标所有人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出台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导报记者:去年,我们开始拆除高立柱广告,今年还会继续拆除吗? 陈海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既定的时序进度,继续推进立柱式户外广告清理整治。 同时,协调市规划部门,修订完善《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出台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推进户外广告登记审批规范化、软件化操作,建立户外广告联合会审网上操作平台,努力实现设置地点标准化操作,尽快研发相关软件,利用三维电子地图定位定点,并开发建设电子显示屏播放监控软件。 推进经营性网站亮照经营 导报记者:近年来,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非常迅猛,针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工商部门今年有哪些监管计划? 陈海疆:针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今年会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各项功能;指导推进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性网站亮照经营;依法查处一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 小额消费纠纷有望无障碍赔偿 导报记者:12315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最主要渠道,今年有没有新计划? 陈海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今年要加强12315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增强系统软件简易操作功能、提升系统数据信息分析应用功能、拓展平台信息互通互动功能。 同时,探索建立网点小额消费纠纷无障碍赔偿机制,构建维权网点互动直通机制,提高消费争议解决率。 数读2013 325杆 目前,户外广告第一、二阶段的清理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市共拆除商业高立柱广告325杆,拆除中小立柱广告529杆、其它类型户外广告约13000平方米。 15090件 全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15090件,连续三年突破万件。4件台湾地区商标被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 1529件 全系统共立案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529件,罚没金额2845.9万元(同比增长47.87%),移送公安机关12件。 22032个 搜索到全市22032个经营性网站,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5次,依法提请通管部门关闭非法主体网站40个;审核通过贴标申请848户次;立案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119起,案值374.8万元,罚没款558.4万元。 10.38万种 截至目前,纳入监管系统的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5349家,可对1.73万家经营主体在厦门市销售的10.38万种食品进行追溯。 市民提问 黄先生:商改后,听说住宅也可以登记,那我可以在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企业吗? 工商局: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一处住所可以登记多家商事主体。但一处经营场所只能存在一家商事主体,同一商事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法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与住所不一致的,可以不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但应当将经营场所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 刘先生:现在注册可以零首付,那我这个注册资本的钱到不到位都没关系,是吗? 工商局: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认缴不等于不缴”。根据规定,股东未依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应依法律和章程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某股东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当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时资不抵债,该股东若未缴足注册资本,应先缴足注册资本,并以其认缴的1000万元为限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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