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企年报公示平台3月前投用 专访厦门工商局局长陈海疆
厦门工商局局长陈海疆 东南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文 吴晓平/图)今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厦门的大事,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面临着从里到外、从思想到方式的颠覆,面对这次彻底变化,厦门工商局将如何厘清千头万绪,继续服务好企业及经济发展?来听一听工商局局长陈海疆的计划。 年报公示平台3月前上线 导报记者:商改今年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接下去我们还有哪些新的举措为商改保驾护航? 陈海疆:接下去,我们要逐步完善配套措施。及时关注注册登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操作细则;确保年报公示平台于3月1日前正式上线运行;稳妥开展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换发工作;不断完善和调整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商事主体登记管理系统、全程电子化年报系统等3大平台和4个大集中系统;还要推广完善企业设立照后并联审批服务和证照文书寄递服务,让更多的市民能够足不出户就收到送上门的营业执照。 同时,要针对小微企业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趋势,继续支持企业利用各种权属融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努力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让公众参与信用监管 导报记者:商改以后,我们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有哪些新的变化? 陈海疆:商改后,工商部门的监管模式将从以往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向多元化监管和信用监管转变。社会公众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面了解商事主体的登记信息、备案信息和信用信息。我们将通过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让公众成为“协管员”。将之前靠巡查发现案源转变到主要靠投诉、举报依法处理。 同时,还将实行商事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商事主体信用状况为基础,根据商事主体的行业、经营地域和预警等情况采取抽查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开展信用监管。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违法信息等不良信用信息将向全社会公示,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改革后,根据“关于经营场所备案及监管的暂行规定”以及市政府公布的禁止性经营场所目录,对社会关注较高的经营场所问题实行分类监管。在监管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查处的违法行为,将及时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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