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赌债引发非法拘禁 两男子被绑上山遭殴打
去年翔安警方共破获非法拘禁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 【法律解读】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或对受害人实施殴打、侮辱情节的一种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够成非法拘禁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够成非法拘禁罪,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应予以治安处罚。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叶文同) 文/东庆 玲玲 图/朱利军 讨不回欠款,债主竟“动用私刑”,殴打并强行将欠债人带至山上,实施关押看守。1月4日,翔安警方破获2014年第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嫌疑人到案后,竟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毫不知情,不仅没有讨回欠款,还锒铛入狱,人财两空。 两名男子被绑上山 1月3日晚上9点多,翔安村民许某和苏某正在家中泡茶,突然冲进来十几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手持弹簧刀,拉起苏某威胁他立刻还钱,说两人一共欠他8.5万元,必须马上还。一声令下,旁边一名男子冲上前殴打苏某。随后,其他人将许某和苏某两人口袋内的钱包、手机等物品全部拿走。 许某见状立即交出了9000元存款,并说可以向住在岛内的亲戚借钱。于是,一行人开车直奔岛内,男子在许某的亲戚家又拿到了1.3万元,但离总数还相差甚远。男子一气之下将车开到了内厝的一座山上,将两人关在车内,让他们通知家属筹钱。 1月4日上午9点多,经过一夜的奔波,4名继续留在车上的看守人员都打起盹来。这时,一辆微型车刚好经过。许某和苏某趁机向微型车车主求救,让车主帮忙报警。 不多时,接到报警的内厝边防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抓获包括持刀男子在内的4名看守人员,成功解救下被绑的许某和苏某。 讯问双方各执一词 随后,4名看守人员和许某、苏某6人被移送到翔安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继续审理。 持刀男子是团伙的主犯,姓陈。他交代称,两名受害人于2013年12月向他借了8.5万元,双方商定是1月5日还钱。他怕对方不还,所以3日晚就叫人一起去讨债。当民警告知陈某已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时,陈某十分惊讶。他辩解称“欠债要钱,天经地义”。 两名受害人却给民警另一套说法。他们称1月2日晚,他们和陈某一起玩“十三水”(一种赌博名称),赢了他4.5万元。没想到3日晚,陈某前来讨债,说他们在赌博时出老千,不仅要讨回输掉的钱,还要加上其他的损失一共8.5万元。经过民警调查走访,最终证实了受害人的说法。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而2名受害人也因涉嫌聚众赌博移交到派出所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赌博引发非法拘禁 2013年,翔安警方共破获非法拘禁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民警介绍,这些案件大部分原因是由民间借贷纠纷引起,产生纠纷的根源则是赌博。 民警分析说,不少“债主”认为对方欠钱不还,自己则是“受害者”,加上法律意识不足,滥用自己的权利讨要钱款,结果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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