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8.5万赌债引发非法拘禁 两男子被绑上山遭殴打

xm.fjsen.com 2014-01-13 11:52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去年翔安警方共破获非法拘禁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

【法律解读】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或对受害人实施殴打、侮辱情节的一种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够成非法拘禁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够成非法拘禁罪,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应予以治安处罚。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叶文同)

文/东庆 玲玲  图/朱利军

讨不回欠款,债主竟“动用私刑”,殴打并强行将欠债人带至山上,实施关押看守。1月4日,翔安警方破获2014年第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嫌疑人到案后,竟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毫不知情,不仅没有讨回欠款,还锒铛入狱,人财两空。

两名男子被绑上山

1月3日晚上9点多,翔安村民许某和苏某正在家中泡茶,突然冲进来十几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手持弹簧刀,拉起苏某威胁他立刻还钱,说两人一共欠他8.5万元,必须马上还。一声令下,旁边一名男子冲上前殴打苏某。随后,其他人将许某和苏某两人口袋内的钱包、手机等物品全部拿走。

许某见状立即交出了9000元存款,并说可以向住在岛内的亲戚借钱。于是,一行人开车直奔岛内,男子在许某的亲戚家又拿到了1.3万元,但离总数还相差甚远。男子一气之下将车开到了内厝的一座山上,将两人关在车内,让他们通知家属筹钱。

1月4日上午9点多,经过一夜的奔波,4名继续留在车上的看守人员都打起盹来。这时,一辆微型车刚好经过。许某和苏某趁机向微型车车主求救,让车主帮忙报警。

不多时,接到报警的内厝边防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抓获包括持刀男子在内的4名看守人员,成功解救下被绑的许某和苏某。

讯问双方各执一词

随后,4名看守人员和许某、苏某6人被移送到翔安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继续审理。

持刀男子是团伙的主犯,姓陈。他交代称,两名受害人于2013年12月向他借了8.5万元,双方商定是1月5日还钱。他怕对方不还,所以3日晚就叫人一起去讨债。当民警告知陈某已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时,陈某十分惊讶。他辩解称“欠债要钱,天经地义”。

两名受害人却给民警另一套说法。他们称1月2日晚,他们和陈某一起玩“十三水”(一种赌博名称),赢了他4.5万元。没想到3日晚,陈某前来讨债,说他们在赌博时出老千,不仅要讨回输掉的钱,还要加上其他的损失一共8.5万元。经过民警调查走访,最终证实了受害人的说法。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而2名受害人也因涉嫌聚众赌博移交到派出所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赌博引发非法拘禁

2013年,翔安警方共破获非法拘禁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民警介绍,这些案件大部分原因是由民间借贷纠纷引起,产生纠纷的根源则是赌博。

民警分析说,不少“债主”认为对方欠钱不还,自己则是“受害者”,加上法律意识不足,滥用自己的权利讨要钱款,结果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