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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烟头烧毁健身馆一层楼 男子被拘留十天(图)

xm.fjsen.com 2014-01-04 11:26  曾嫣艳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1扔烟头

2烟头阴燃后起火。

3火烧大了。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曾嫣艳 通讯员陈育培)健身馆内喝酒聚会,一根烟头被随手丢进了垃圾桶。正是这根未掐灭的烟头“不死心”,经过34分钟的阴燃,成为明火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这一切被墙角的监控器悄悄记录下来,2日,扔烟头导致火灾直接责任人洪某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没掐灭的烟头致健身馆起火

2013年12月16日6点10分,将军祠28号14号楼之三群鸿商业城内的一家健身馆起火,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该场所二层基本被烧毁。事发后,思明消防大队人员组织火调组对现场进行侦查,调阅了监控视频后发现,该健身馆店主洪某于当日凌晨1点左右召集4名朋友在该店内抽烟喝酒搞聚会。凌晨3时16分,其中一名洪姓男子将一根自认为已经掐灭的烟头扔进旁边的垃圾桶中,没过多久,店主洪某便与朋友各自回家睡觉。正是这根未掐灭的烟头经过34分钟的阴燃后,发展成为明火并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从而造成该场所二层基本被烧毁,3户受灾。

这名当事人被拘留十天

经消防部门调查取证,扔烟头的洪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之规定,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

据此,思明区公安分局以过失引起火灾,对洪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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