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改革在厦正式启动 鼓浪屿不能扩建招待所
东南网1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今天,厦门商事登记改革正式开始。昨天,作为保驾护航的配套文件也全部出炉,其中,市民最关注的12项前置许可的项目和16项经营项目的禁设区域已在市政府网站全部公示。 保留前置许可的12项审批 保留前置许可的12项审批内容分别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业务的审批;2.金融辅助业(含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典当行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审批);3.证券机构、期货机构及业务的审批;4.交易所的审批;5.保险机构及业务的审批;6.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属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除外);7.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审批;8.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许可;1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1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12.道路水路运输、出租汽车经营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6项经营项目划禁设区域 同时,本次商改还为16项经营项目划定了禁设区域。昨天公布的《厦门市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废品回收、网吧游戏室、餐饮业、禽畜养殖等项目都有不可进入的“红线区”。 对于网吧游戏室项目,则“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时,公园内不得规划建设餐厅、酒吧、歌舞厅、夜总会、宾馆、酒店、会所等商业经营设施,以及有碍景观或者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此外,鼓浪屿上也划定了禁设区域。《目录》规定,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内历史风貌建筑的门楼、围墙外侧不得作为商店、饮食店等其它用途;禁止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涉及生活所用燃气活动除外);禁止在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景点新建、扩建各类招待所、培训中心、歌舞厅以及度假、休养、疗养、住宅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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