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周三起42项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即来即办”
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社保费申报、独立个人参停保、个人完税证明开具……记者从地税部门获悉,明年元旦起,与纳税人关系最为密切的42项地税涉税业务将实现“同城通办”,市民可在备齐申请业务所属资料后,选择就近的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将实现“同城通办”、“即来即办” 据了解,此前地税部门开放“同城通办”的涉税(费)业务只有14项,此次增加到42项,包括税务登记证遗失补证、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认定、代扣代缴申报(不含逾期申报)、一般完税证明开具等常见涉税业务此次都实现了“同城通办”、“即来即办”。 需要提醒的是,对处于非正常状态、注销状态,或有未处理的欠缴税费记录及未处理的行政处罚记录的纳税人,暂不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应前往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将启用新版个税完税证明 来自地税部门的消息称,自2014年1月1日起,厦门地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无论是通过办税窗口、自助终端开具,还是通过邮局寄发的,都将采用统一格式的新通用完税证明,原《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不再使用。 据悉,新格式的完税证明,其具体证明内容没有变化,即在要求开具的时限内,分月打印工薪所得入库税款,其他税目仍打印一条合计数。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新版完税证明启用后,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记录》格式不变。 另据了解,因年终结算需要,厦门地税POS刷卡系统2013年12月31日将全天停止运行。如果市民近期需要用到此业务的,请提前上门办理或在31日当天改为开纸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费款。 同时,根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将统一启用新版税收票证。由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涉及票证换版需进行升级,自2013年12月31日17点至2014年1月2日8点,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将暂停对外服务。 名词解释 同城通办:指的是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时,可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地税管征机关的限制,就近选择到全市范围内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不含办税服务室)办理,由办税服务厅人员按业务要求受理后,对即办业务进行即时办结,对审批业务进行受理转办,纳税人提交的纸质资料经影像系统扫描后就地归档。对纳税人来说,只需备齐申请业务所属资料即可办理,不再要求经税收管理员或其他人员审核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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