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例农村房屋抵押获贷75万元 贷款期限三年
厦门日报讯(记者梁辰)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厦门首例农村房屋申请融资通过抵押登记备案,海沧东孚镇一村民成为厦门首个获得贷款的村民。其房屋抵押贷款金额为75万元,贷款期限三年。 上周五,海沧区东孚镇后柯村村民林先生从市国土房产局海沧分局领到这份期盼已久的“大礼”。市国土房产局表示,试点农村房屋融资抵押登记备案,使得农村房屋从死资产变为活资本,有助于发挥其资本增值应有的效应,促进农民创业增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精神的具体举措。首批选定了集美灌口镇、海沧东孚镇、同安大同街道、翔安马巷镇等四个镇街作为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的试点,试行期至201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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