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群众路线教育队伍建设纪实
厦门市纪检监察系统举行“迎国庆颂歌献祖国”联欢晚会。图为市纪委领导班子和市纪委委员诗朗诵《为了谁》,并演唱歌曲《为了谁》。 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世雄 邓婕 通讯员 洪榕略)9日下午,厦门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一支铁的纪检监察队伍,做到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在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美丽厦门建设中做好表率、体现作为。 市纪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至少每月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列出“立说立改”事项32项79条,机关会议文件同比减少38.9%,“三公经费”同比减少63.2%;换届以来,市纪检监察系统通过提拔、交流、轮岗等形式共调入调出干部205人次…… 作为反腐第一线,市纪委监察局早已把清正廉洁内化为生活方式和自觉行动,今年初以来,按照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提出的“严于律己、当好表率”的要求,将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紧密结合,大力从思想、组织、作风及能力建设方面入手,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成“做党的忠诚卫士能靠得住,当群众的贴心人能信得过”的“铁军”,全力保障“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实施。 思想建设:从领导班子抓起 日前,厦门市纪检监察系统近40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的党课教育,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洪碧玲亲自备课,带头讲党课。这是委局机关加强思想建设,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纯洁的一个缩影。 强化理论学习,注重从领导班子抓起。市纪委制定《进一步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实施办法》,将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贯穿到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今年来,以市纪委常委专题学习会议、市纪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组织了近20场专题学习。同时将学习落实到具体的制度上,明确规定委局机关每月要召开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务虚会和举办一次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研讨班,确保每年在系统组织四次专题研讨学习。 突出党性教育。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每位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诚恳的提醒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 员相互之间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达107条,深化了共识、增进了信任、鼓舞了干劲。 在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下,机关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深入发展。围绕政治理论、中心任务、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委局机关举办了10期道德讲堂,组织了5场专题辅导报告和4场专题学习研讨会,通过专题辅导、集中研讨和党课、优良传统、正反典型教育,进一步坚定了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党性修养,增强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推动了机关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下降 围绕机关队伍组织建设,市纪委监察局从强班子、调结构,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 强班子,立制度。以持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修订完善《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组织市纪委委员开展活动的意见》以及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谈心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根据职能工作要求,对常委进行交叉分工。 调结构、增活力。不断健全竞争择优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和遴选办法》等6项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制订出台《厦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察局机构今后将以挂职干部作为补充机关工作力量的主要方式。今年初,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首次在系统内开展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12名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同时配好配强各派驻纪检组,近两年来共配备、轮岗交流了28名纪检组组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等实行单列和统一管理的制度,实现对派驻机构及干部实行统一年度考核。换届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过提拔、交流、轮岗等形式共调入调出干部205人次,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下降2.5岁。 不断健全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镇街纪检组织设置,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新设17家企、事业单位基层纪检组织,配备相应纪检干部。同时制订下发《关于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推进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三公经费同比减少63.2% 正人先正己。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带头改进调研和文风会风、反对铺张浪费,协调解决基层、群众反映问题74个,机关会议文件同比减少38.9%,“三公经费”同比减少63.2%。在全省率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做到零持有、零申报。 制定《委局领导“四下基层”七条规定》、《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着力建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解决群众诉求方面的制度。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关于2013年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厦门市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等,对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博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提出“十个严禁”要求,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房管理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查处违规行为6起,对3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编印《厦门市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案例选编》,加强警示教育,有力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在连续多年实现零增长的基础上比去年同期下降21.8%。 能力建设:在落实“三转”中锻炼队伍 围绕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的部署,市纪委监察局注重在职能设置、工作方式转变中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履职、勇于创新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规范机构设置,合理核定机构职能。新设立厦门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纪委办公厅信息处,在市效能办设立绩效处,推动各区纪委监察局设立或加挂纠风室牌子,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243个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71个。将市效能办内设的督查处与投诉处合并为督查处,规范镇街纪委书记的分管工作,把精力集中到主业上来。下一步还要根据中纪委关于“三转”要求,进一步合理调整机构设置。 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中创新。在办案方式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快查快结。今年初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1件19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2件12人。着手整合各区纪委办案力量,尝试交叉办案模式以及发挥检察机关侦查新措施等方式。改进监督形式,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市纠风办创新专题现场评议方式,重质询、重现场检查和评议。市信访室建立信访件评估机制、压缩下转查报件的办理时限,由3个月缩短为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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