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6年1月1日起购买商品房一律不带户口
[历史变迁] “购房入户”已执行17年 厦门的“购房入户”政策至今已经执行了17年。 1996年9月1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自当年10月1日起,“购房入户”政策正式“开闸”。 按照最初的政策,购房者最少仅需在厦门购买45平方米的住房,就可以获得三个蓝印户口。此后17年间,购房入户政策历经多次调整。 此次调整前的政策是,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在本岛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购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片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岛内常住户口。 在岛外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在同安区、翔安区(不含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购买自2008年8月1日之后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70平方米—80平方米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取消后不会引房价暴涨 海西晨报记者 钱玲玲 厦门将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会不会在短期内引发房价暴涨?现有“带户口”的商品房会不会“坐地起价”呢? 昨日,厦门调整“购房入户”政策的消息一经传出,就有不少准备买房的人发出了这样的担忧。 未来2年商品房数量将增多 对此,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购房入户”政策设置有2年的过渡期,新政将促进开发商将手中可以“带户口”的商品房尽快动工、上市,否则户口将“过期作废”。 按照新政,“购房入户”政策适用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在2016年前签订购房合同且完成备案,就可以依据政策享受“购房入户”。 不过,“2013年12月10日之前已经通过招拍挂取得的住宅用地,有的还未动工,有的虽然动工了但未竣工,也有的开发商原本准备分为几期慢慢卖。但随着新政限定了取消购房入户的时间点,如果开发商还把可以带户口的商品房或土地捂在手中,一旦过了2016年,这些房子就不能再带户口了,这相当于降低了商品房的附加值,对开发商来说是不划算的。因此,接下来2年内,市场上商品房的房源数量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多。”该负责人说。 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31日,全市已批准预售但未售的存量商品住宅约320万平方米(约31200套),其中岛内存量约为145万平方米(约13400套)。其中,岛内70%左右的商品住房都可以“带户口”。同时,目前全市尚有相当数量可以“带户口”的房源尚未动工,或已动工但还未申请预售。未来2年,这部分房源或将集中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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