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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小孩突然摔倒疑是电动车撞倒 骑车男子喊冤

2013-12-09 16:1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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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张诗)“你快去挂号啊!小孩都说肚子疼是被你的车撞到的!”“又不是我撞的,为什么该我挂号呢?”昨晚8点半左右,中医院急诊室门口,一男一女争吵的声音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在人群中,站着一个3岁小男孩,他泪眼汪汪,鼻子上还挂着鼻涕,而右脸、左掌心、左膝盖都沾满了泥沙。

“小弟弟,你哪里痛啊?是摔倒的,还是被撞的啊?”护士轻声问。小男孩摸了摸肚子后,又指了指旁边的那名男子。“看吧,小孩子不会撒谎,刚才我都问了过路的人,也说是你撞倒的。”男孩的妈妈高声说。

“真的是他自己摔倒的,我的车刚好经过要拐弯,谁知道小孩就自己摔倒了。”男子立刻辩驳道。

小男孩的妈妈说,昨晚8点10分左右,她和儿子走在枋湖西路的人行道上。“我走在前面,儿子跟在后面。到了拐弯处,我就突然听到他的哭声,扭头看到他倒在路边的泥坑里,而电动车正好停在我儿子的旁边。”男孩的妈妈说,儿子平时如果是自己摔倒,都会自己爬起来。可是,这次他却一直喊肚子痛,她认为是电动车撞到孩子的肚子。

而骑电动车的男子却说,当时因为路上的人比较多,他怕出事就骑上人行道,不料,到了拐弯处,男孩自己摔倒了。“真的是他自己摔倒的,不然膝盖怎么也有泥沙。”说着,男子指了指小男孩的身上,“被撞的话,身上就应该有车轮的痕迹啊!”

双方争执时,检查结果出来了,小男孩只有轻微擦伤,没有其他问题。民警接到报警后赶来。民警说,孩子的妈妈作为监护人,没有很好地尽到保护的义务,而骑电动车的男子将电动车骑上人行道属于违法行为,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医药费双方各承担一半,而男子的电动车将被没收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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