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市民申请保障房一年半才退件 居委会明知违规仍发号

xm.fjsen.com 2013-12-09 08:2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市建设局采取措施:

新增市初审环节,明确审核时限

就代某申请保障性住房暴露出的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纠风办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完善和纠正。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表示:将新增市一级的申请初审筛查,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式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区里,早发现、早处理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

该局还将结合《条例》修订及配套实施办法的制定,进一步理顺区政府、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审核工作机制,细化各审核环节的办理要求,量化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标准,并在配套实施办法中具体规定,近期将向市政府提交各级审核办理时限要求的报告,完善保障房的申请表,按《条例》的“五级审核”制度,在社区居委会的审核意见后,增加街道办(镇政府)的审核专栏。针对此次调查中发现的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业务不熟悉的问题,该局也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审核业务培训制度,并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不定期派工作人员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指导具体审核工作。

市民评代表 许荣栋 张晓良

本报记者 黄璜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