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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亲信许诺损失惨重 亲友借走千万巨款人间蒸发

2013-12-07 09:59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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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江向阳)眼下,随意向亲友放贷现象并不少见,出借随意,最终导致损失惨重。湖里区法院近日受理了数起类似案件。

市民吴女士于2011年轻信王某许诺,又看到王某有两套共400平方米的写字楼,遂借款1000万元给王某,约定月息二分五,期限三个月。借款后王某即失去踪影,吴女士立即向法院起诉王某,并申请查封王某存款和写字楼,结果发现写字楼有银行抵押,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不久,法院拍卖王某写字楼,尚不够银行抵押本息,吴女士只好再行辛苦查找对方财产线索,至今未果,让她疲惫不堪。

吴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市民苏先生借款70余万元给李某,李某许诺以其名下的3套房产为抵押。其后,经多次催讨不还,苏先生遂起诉李某并申请法院查封了李某名下的房产。后来,苏先生碍于与李某的多年朋友情义,经不住李某的一再请求,申请法院解除了对李某房产的查封。解除查封后,李某将房产出卖后失去踪影,苏先生至今未得到一分钱还款。

湖里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提醒市民:出借款项,一定要慎重考虑对方的信用、偿还能力。不少市民动辄出借数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抵押,也未查询对方借款用途,导致款项最终无法回收,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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