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无证导游带团 厦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针对旅行社罚单

xm.fjsen.com 2013-12-06 07:51  崔晓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苏大鹏)厦门一旅行社,胆子还不小,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这不,前两天被抓住了。这是继上月开出《旅游法》实施以来全省首张罚单后,厦门市开出的全省第一张针对旅行社的罚单。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获悉,厦门市旅游局依法对某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直接责任人员及无证导游分别处以2000元和1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以来,累计抽查旅游团队13600多个、导游人员3300余人次,有效杜绝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进行导游活动、导游员转卖门票签单和派团单、导游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全市旅游执法机关坚持高密度旅游市场巡查,积极推进智能旅游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用执法人员的“辛苦指数”赢得旅游市场的“健康指数”。今年前三季度,厦门游客满意度均列60个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前十名。

责任编辑:张海燕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