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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闹离婚 爸失踪妈离家孩子谁养?

xm.fjsen.com 2013-11-30 09:25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图)父亲失踪五年,母亲离家出走,孩子谁养?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7岁的孩子谁养,成了最大的问题。

孩子的妈妈阿美起诉说,儿子一岁时,她就独自离家,不久后,孩子的父亲也玩起“失踪”,至今杳无音信,把孩子扔在家里,留给爷爷奶奶。

孩子周岁 母亲离家出走

虽然丈夫失踪,但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在。近日,阿美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她还希望能将双方唯一的儿子判给丈夫抚养,并由丈夫承担抚养费。

开庭时,父亲阿勇没有出庭。法官调查了解到,他们夫妻二人是结婚两年后,于2006年生下儿子小亮。“小亮出生后,他就经常无故殴打我。”阿美诉苦说,她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在孩子刚满一岁时,就独自回娘家生活。此后,她一直和丈夫分居。

令人意外的是,阿美离家一年后,阿勇也无故离家,就连阿勇的父母也无法和他取得联系。这些年,小亮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

父亲失踪 至今杳无音信

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方找寻,甚至登报公告,都无法联系到孩子的父亲。

经审理,法院认为,他们夫妻二人婚后长期分居,阿勇更是离家至今已过5年,未尽丈夫之义务,双方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可以认定“感情已破裂”,因此,阿美起诉要求离婚,应当予以支持。

至于双方唯一的儿子小亮,妻子主张应由丈夫抚养,但法官考虑到目前阿勇杳无音信,由阿勇抚养无法实现,因此,判决要求阿美作为母亲,应承担小亮的抚养义务。

至于小亮的抚养费问题,法官判决要求阿勇应支付抚养费500元/月,直至小亮18周岁为止。

短评

一切为了孩子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

看看天真无邪的眼睛,面对可爱柔弱的孩子,什么样的父母,竟能忍心抛弃自己亲生的孩子?无论婚姻是否幸福,不管父母贫穷还是富贵,也不必说面对多大困难,为人父母就必须爱自己的孩子。

有多少父母,愿意为自己的孩子奉献一切,去爱那个弱小的生命,付出时间、精力、乃至生命;有多少单亲父母,以一人之力,独自承担责任,照顾孩子成长;又有多少夫妻,尽管婚姻不幸,为了孩子互相包容忍耐。

一切为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家,给孩子一个幸福童年,他会给你生命的力量和生活的意义。 (陈捷)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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