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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扒手”游走法律边缘 作案被抓时成“护身符”

xm.fjsen.com 2013-11-30 08:49  吴俊鸿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尴尬

随身携带病历 被抓时成“护身符”

据了解,厦门的“艾滋扒手”在整个扒手群体所占的比例并不大,叶倩和丈夫就是这个特殊群体的典型代表。他们为何游走于法律边缘?记者了解到,《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对两种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一种是精神病患者,另一种就是急性传染病患者,而艾滋病属于急性传染病。此外,《监狱法》也明文规定:有严重传染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不收监。

“这些‘艾滋扒手’关不了,有时候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说起这个话题,不少反扒民警表示无奈。据了解,今年8月份,警方在火车站附近抓获一名惯偷,他边挣扎边大声威胁:“我有艾滋病,你们抓了也没用。”反扒民警还遇到过更肆无忌惮的外地“艾滋扒手”——在扒窃时,他们把病历随身放在口袋,被抓时就“亮”出身份,好像戴了“免死金牌”。不过,随着警方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艾滋扒手”在厦门已经不多了。

  行动

处置“艾滋扒手”

杭州已有新尝试

近日,不少司法界人士发出声音:“艾滋扒手”现象并不只涉及单一案件,一名“艾滋扒手”在外游荡就相当于一个传播体,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对每个人都有可能造成伤害。

“不用说远的,像叶倩夫妻那样的‘艾滋扒手’,孩子长大后,怎么办?”有司法界人士认为,这些特殊人群利用法律漏洞,游走于法律边缘,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的放任,对家庭、社会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据了解,对于“艾滋扒手”的处置,在全国多地都被视为棘手问题。记者了解到,杭州方面曾做过尝试,在医院、看守所甚至监狱设立专门的治疗、关押、收监点,专门负责管理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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