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文保员”本人不知情 思明区文体局人员聘任混乱
这通电话表明,张某连自己被聘为“文保员”都不知道,更遑论了解职责所在了。 那么,“文保员”有哪些职责,担任者又是什么人呢?根据《厦门市文物保护员证》,“文保员”的职责有四项:一是协助文物管理部门保护、管理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及时制止一切破坏文物的行为;三是对本人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险情、文物被盗或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改变用途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四是协助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其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调查人员分别向10个街道办的文体干部了解其是否知道相关职责,但不论是街道还是社区,普遍对“文保员”的概念、职责一知半解,既没有进行过相应业务培训,工作中连巡查记录也没有。而目前,担任该区“文保员”的主要有四类人:区文体局工作人员、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街道办文体干部、社区相关负责人等。这些人根本无暇开展日常巡查,更遑论针对所负责的文物点开展相关保护工作了。 问题2 津贴发放频频“走样” 去年11月,市文广新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文物保护社会网络经费的通知》(厦文广新【2012】693号),要求专款专用。以思明区为例,71个文保单位,每个经费标准为450元,总金额为31950元。这笔津贴是否发放到位了呢? 思明区文体局出具了一份“市拨专项文化费领取表”,上面只有10个街道文体干部的领款签名。调查人员发现,这笔款项发放的总金额为16400元,按照各街道上报的41人、每个人400元的标准,怎么算都与市里的文件不符。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经办人员邵某表示,去年年底他通知各街道办的文体干部,有笔“文保员”补助费要发,让各街道上报名单,根据局财务的通知,他按每人400元的标准,领取了16400元,由各街道办下发给41名“文保员”。 调查人员发现,市里下发的和区文体局发放的数字明显对不上号,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思明区文体局查询后答复的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去年年底发放的是2011年的津贴,当时的标准还是400元,所以发了16400元;市里是按文物点数量下发,而区里是按人头下发,所以还剩余了12000元,区文体局表示,该笔钱仍在账户上。 2012年度的专款又去哪了?调查结果再次让人大跌眼镜:31950元至今还“躺”在该局的账户上。那么,2012年的津贴哪去了呢?思明区文体局查询后表示,他们至今没有收到文件,专款1月份到账后,财务人员没有汇报,所以至今还未处理。 此外,经费发放在实际操作中也频频“走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这笔专款按文保单位的数量下发,也就是说,每处文保单位都应有专人管理,但思明区文体局却以人头发放,以致出现一个“文保员”负责多个文保单位的情况;专款名称是“文保员”补贴,但思明区文体局的下发名义却变成“文物巡查及聘请文保员经费”,而且每个街道办的文体干部都兼任“文保员”,领取补助…… 整改 完善规范 “文保员”工作机制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市纠风办要求思明区文体局立即进行整改。22日下午,思明区文体局向市纠风办提交了整改报告:规范“文保员”聘用管理机制,招聘后统一就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进行培训,街道文体干部不得兼任“文保员”;文物实行专人负责制,每一个“文保员”专门负责一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而不应由一人负责多个文物点;建立健全“文保员”管理制度,尽快就“文保员”日常管理及其具体巡查工作等建章立制。 思明区文体局还表示,将加强经费管理,经费管理人员要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经费使用要同局领导和上级主管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对于上级单位下拨专项经费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市里划拨标准全额发放,并根据财经制度规定要求由“文保员”本人签字领取,保证款项落实到位。 市民评代表 许荣栋 张晓良 陈雪 黄永平 曾志强 文/图 本报记者 薄洁 实习生 魏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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