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集美区多部门联合拆除北站周边2处占地共1400多平方米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张琳)近日,厦门同安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拆除违法建设的过程中,遭到了违建者的暴力抗法,19名城管队员被泼硫酸。一石激起千层浪,除了事件本身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外,“违法建设”也引发了市民的讨论,违法建设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 上期“城管执法连心桥”,本报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向市民征集违法建设的线索,探讨查处违建“金点子”,提高执法成效为市民排忧解难。城管部门介绍,厦门小区违建现象,以一改多、顶楼加盖、占用公共绿地、车库改店面、阳台扩建等现象为主,而厦门岛外的违建则多以加层、未经批准私盖厂房等。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共拆除非法占地违法建设659宗;拆除面积22.6万平方米。保持了对新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零容忍”,初步实现对新增违法建设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一改多:影响居民生活 措施:多举措促整改 今年4月初,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投诉,称莲景二里12号23楼存在违法装修行为。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业主将餐厅与厨房之间的墙体拆除,并在餐厅增设两堵砖墙。 该业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7月16日,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接到决定书后,当事人自行恢复了墙体。 据了解,厦门小区一套改多套并不少见,大多数人是为了将房屋出租以谋取更多的利益。在改造过程中,当事人一般会改造线路、水管,改动房屋建筑主体、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增加楼板荷载,造成楼板开裂、漏水等,影响相邻层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威胁居民居住安全。 而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规定》中也明确,对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使用功能的,不但可以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还可以不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顶楼加盖:堵塞消防通道 措施:快拆重罚保民生 除了“一套改多套”,顶楼的违建也十分常见。10月初,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殿前中队接到了翔鹭花城小区多位业主的投诉称,小区顶楼业主在楼顶乱搭建。中队执法人员前往发现共有12处楼顶违建,总面积约700平方米,有的违建业主还将楼道铁门锁住。在执法人员张贴《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违建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后,仍有业主无视法律法规规定。10月17日至22日,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多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拆除了所有的楼顶违章搭盖。 《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违法建造、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违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介绍,顶楼违章搭盖不但侵占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还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隐秘厂房:占用公共资源 措施:航拍监控 6月初,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山中队在巡查中发现,西潘社27号东北侧一处原三层框架旧厂房突然进行加层,面积约2200平方米。厂房现场管理人员向执法人员递交了一份函件,该函称旧厂房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整修加固,但未提及加层建设。由于无相关加层建设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即制止施工,开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业主7日内进行自行整改。 但7日后,业主依然没有整改,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一大队,对此旧厂房违建加层砖墙进行彻底拆除。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他们发现违法建设主要通过日常巡查和市民举报,而今后,他们将有望采取更多高科技手段来发现查处违法建设。例如,在一些容易发生违建的场所安装监控探头、利用航拍技术等,通过图片对比准确辨别是否有新增的违建,违建者想要再违建可就难了。 创新举措 措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目前,城管部门通过创立查处违建网格管理模式,责任到人抓违建。以湖里区为例,把全区作为总网格,划设5个一级网格、51个二级网格、194个三级网格。把执法、街道、社区、公安、国土等五个方面的力量整合进每个网格,责任落实到个人;网格内实行徒步交叉巡查,对重点地段更是采取三班轮岗的方式,全天候24小时的巡查监管。 态度:露头就打,重拳出击 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查,实行24小时与110联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拆除,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成立查处违法建设专项督查组,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制而不止的违建行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新的违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防止抢建之风反弹。 探索:“断粮行动”堵截源头 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在探讨新方法,将通过“断粮行动”源头遏制违法建设,例如要求各建材点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材料,供电部门不得为在建违法建设供电,工商部门不发放以违法建设为场所的营业执照…… 市民提问 在“城管执法连心桥”话题征集过程中,不少市民质疑一些违建“拆除慢”,记者就此采访了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科长叶艺敏。 市民:为什么一处违建城管队员都来了好几趟了,好像也没有效果,是不是你们的力度不够? 叶艺敏:如果是在建违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拆早、拆小”的原则,发现后会立即处理,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但如果是建好已使用的违建,依照《行政强制法》需要走规定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如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复议、诉讼、催告、执行等,有的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等等流程,再加上有的违建者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使城管执法部门面临调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从发现到最终拆除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有的需要一年以上。 市民:为什么我家的违建最近一建就被拆,而隔壁栋没手续的房屋十多年了也不见有人拆除? 叶艺敏:随着厦门城市规模的扩大,原先未纳入城乡规划区的乡村地带已逐步纳入城乡规划区,规划控制区内的管理要求自然更加严格。另根据市人大颁布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城管今年1月1日起,针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开始行使行政处罚权;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实行“控新拆旧”的做法,先集中力量打击新增的违法建设,确保“零增长”,对于旧的违法建设,我们将依法逐步处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采访中,不少城管队员表示,他们的工作真“难”。我想这“难”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在法规不健全的条件下,施展工作难;另一方面是即便做了很多的工作,依然很难被群众理解。 一名城管说,有次他拆除黄厝的一处违建,业主操着闽南语对狗说:咬他咬他!事后,这名城管说:“我是军人转业过来的,我曾经扛枪站岗为人民,现在他们却放狗来咬我,这个工作让我内心无比煎熬。” 这就是目前大多数城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所处的环境。我想,除了执法人员需要完善工作方法外,市民也应该辩证地看待城管的工作,不要让“同情”成了某些人违法的挡箭牌。 (记者 雷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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