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团购优惠1000?女子冒充驾校股东骗驾考培训费

xm.fjsen.com 2013-11-24 10:17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奚德峰 记者 郭桂花)冒充驾校工作人员,以低价团购驾考为幌子,骗取培训费,涉案金额达3万元。近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犯罪嫌疑人卓某。

小薇(化名)是集美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在一次兼职中,她认识了卓某。卓某使用假名,谎称自己是某驾校股东,现在驾校的培训费是每人7000元,如果她能组织10人团购,则每人只需6000元,先交3500元订金,等科目一考过后再将余下的钱补上。卓某还说,只要小薇能找齐10人,就可免交她个人的报名费。后来,小薇通过微信等渠道,找到8名同学报名。

卓某得知情况后,便租来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先后两次载这8名同学到驾校训练场地,并在驾校训练场地发放培训材料,声称自己是该驾校的工作人员,让他们把订金汇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当卓某与他们约定的考试时间过了期,卓某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来有同学意识到可能被骗了,便联系上该驾校,得知卓某并非该驾校的工作人员。小薇于是报了警,卓某迫不得已才退了钱。经审查,涉案金额达3万元。

办案检察官说,市民朋友在遇到团购驾考等优惠资讯时,应联系相关驾校咨询确认。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使个人信息进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同时,报名费应当到驾校柜台缴交,并索取收据存档,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