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牡丹园小区业主维权 要求物业交出停车费
东南网11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陈巧思/图)小区停车费 收入该给谁? 小区里的车越停越多,每辆车都要交停车费,这些钱哪去了? 近日,厦门牡丹园小区的业主展开维权行动,要从物业手中夺回停车费。 据业主们说,牡丹园新设的十多个停车位,6年来有十多万元的停车费,这些钱全被物业占用了。 不过,物业则回应说,虽然新选出的第五届业委会有不同看法,但新设车位的停车费,是以前的业委会主任同意交给物业收的。 质疑 业主车位 物业凭什么收钱? “明明是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物业凭什么收钱?”牡丹园的业主质疑说,停车的地方又不是管理处的,是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带,怎么收益却是管理处拿走呢? 还有业主指出,这些停车费的支出存在许多疑点。据介绍,从2006年以来,牡丹园小区陆续新设了10多个停车位。新增车位的停车费,却一直没有上交业委会。 根据第五届业委会主任童先生计算,小区一共17个新增停车位,一个停车位月收费160元,这些新增停车位6年共有10多万元收入。 对此,物业管理处杨主任说没有那么多,她说,新增车位一共是12个,每年收入也只有17280元。 回应 旧业委会同意 交给物业支配 “这些停车费被物业非法占用!”业委会主任童先生反映,针对这几年的停车费账目,物业负责人曾向新一届业委会负责人要求销账,但遭到了拒绝。 不过,物业杨主任则声称,这一说法并不符实。她还说,第二届和第三届业委会都同意将这些新增停车位的收费交给物业支配。 杨主任说,之前的业委会表示同意是有书面签字的,还有会议纪要为证。对此,小区第二、三届业委会执行秘书也说,当时业委会经过讨论,决定将这些车位交给物业管理处管理并酌情收费,由管理处自主开支,用于“补贴园区员工及管理处各种逢年过节与日常社区精神文明共建的开支”。 杨主任解释,这些停车费主要用于补贴物业员工,给大家发奖金,另外,还有一部分作为活动经费。 追讨 新业委会维权 要收回停车费 “这些停车费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无权支配。”牡丹园第五届业委会童主任说,接下来,业委会将采取维权行动,为业主讨回被物业占用的停车费。等到追回后,业委会将再研究如何使用这笔钱,让小区广大业主受益。 “长年累月收取的停车费可不是小数目。”业主苏先生指出,在小区内共有场地停车所产生的收益应归小区全体业主,而不属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不过是在接受业主委托履行收费职能,因此,物业应该交还停车费。 专家说法 公共车位 收益归全体业主 “小区公共停车位,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毫无争议的!”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对导报记者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牡丹园小区地面停车位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出租收益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 黄健雄还说:“物业属保姆,未经主人同意,不能动小区停车费。” 针对物业所说“支配停车费经过第二届和第三届业委会同意”,黄健雄认为,即使如此,如果第四届和第五届业委会没有明确同意将停车费交给物业支配,那么第四届和第五届任期内停车费收益,第五届业委会就有权代表业主追讨回来。 判例 截留停车费 物业被判败诉 针对小区停车收费归属问题,外地法院曾有判例。上海市天鼎花园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全体业主状告物业公司,追讨三年多的停车费。 天鼎花园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约100个。业委会经过调查取证算了一笔账:3年多来,物业收取的地面停车费应为14万余元。 法院在审理后判定:小区地面停车位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考虑到地面停车管理所需的管理成本,所以不能要求全额返还地面停车费的收入。在剔除成本后,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应返还地面停车费989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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