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400万元 厦门重金招医疗人才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卫生局获悉,为吸引高层次的医疗人才,厦门出台了《厦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第一层次医疗人才引入厦门,最高可一次性补助400万元,其他还可以照样享受“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优惠和照顾政策。 据介绍,到2020年,厦门全市每年计划引进(含柔性引进)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40名左右,培养医学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高级管理人才40名左右。对引进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按评审标准得分情况及准入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相应的人才层次(分3个层次),其中,院士或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自然入选第一人才层次。 用人单位可根据“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政策文件,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合理薪酬。引进的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给予以下扶持:引进的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3年内,根据人才层次和聘用合同,按不同的业绩及贡献,可享受一次性工作补助,补助标准第一层次人才400万元,第二层次人才30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200万元;可享受安家补贴,补贴标准第一层次人才50万元,第二层次人才4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30万元;其他优惠政策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执行,并由用人单位负责申办“金鹭英才卡”,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另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3年聘期内,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要求核定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第一层次人才5万元,第二层次人才4万元,第三层次人才3万元;免费租住专家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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