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企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央媒报道厦门国企改革经验
新理念 强化政府的出资人定位 分析认为,厦门国企的整体崛起,与当地政府对国资的监管理念创新密切相关。厦门市国资委主任林杰说:“遵循企业市场化发展规律进行科学监管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工作理念。” 首先,长期保持国企干部队伍稳定,充分为企业松绑放权。在厦门国企界有一个特殊现象:大部分国企负责人都是长期坚守岗位,将整个职业生涯投注于企业发展。王倜傥告诉记者,“我担任翔业集团董事长多年,期间经历了多任市委书记。厦门市委市政府长期保持国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并坚持放手让企业家干。正是这样一种用人观,成为保证厦门国企成功的一个基础。” 郑永恩1982年大学毕业进入厦门港务集团工作,王宪榕1984年入职建发集团,在企业发展中得到锻炼与成长。王宪榕说,长期以来,厦门已形成一种尊重企业家、尊重人才的氛围;能够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改革创新方面的首创精神。 其次,不断深化国资监管体系改革,实现从“监管者”向“出资人”的角色转变。近年来,厦门市坚持“出资人”角色定位,将国企负责人视为“职业经理人”,持续创新完善国企考核体系。较早引入国有资产“经济增加值”标准,即考核国企税后净营业利润与全部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由此衡量国有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国企负责人的年薪体系。为了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2008年厦门还创新“3+2”监事制度,由国资委向国企外派监事3名,国企职工代表选举监事2名。“外派监事‘只带眼睛耳朵不带嘴巴’,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而是对决策的合规性、真实性、廉洁性进行监督。”林杰说。 最后,强化出资人职能定位,实现服务与监管并重。厦门国资委从成立以来始终遵循企业市场化发展规律,着力健全完善适应市场规律要求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求的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立足“管住、管少、管活、管好”的“四管”原则,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虚位”,确保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实现自主经营决策,管出活力,管出效益,管出品牌,管出竞争力。同时奉行“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成立了国资委九大服务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帮助国企不断做大做强。2011年,市国资委推动象屿集团重组破产的夏新电子,并借壳A股上市,象屿集团市值增加80多亿元,企业形象、规模实力迅速提升。原载《经济参考报》11月6日第8版 新华网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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